丰富执业背景
孙培伦律师毕业于新疆大学,拥有法学学士学位。他在世界500强大型央企担任法务工作多年,自2021年开始正式执业,执业证号为1330xxxxxxxxx0526,现就职于浙江天淳律师事务所,是该所高级合伙人、刑事及民商事法律事务部负责人。他还是中国法学界优秀学者型律师,担任某大型央企常年援助顾问、某区政府法律顾问成员。
擅长多元领域
孙培伦律师擅长领域广泛,涵盖刑事辩护、企业合规、重大民商事诉讼、民商事诉讼策划等。在民商事方面,能高水准处理合同纠纷、债权债务纠纷、劳资用工纠纷、医疗事故纠纷、交通事故纠纷及婚姻家事纠纷的调解与诉讼等。在刑事辩护领域也有着出色的表现,能够在复杂案件中突破传统辩护思路。
众多典型案例
在某省公司领导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中,孙培伦律师通过精准梳理证据链,发现关键程序瑕疵,最终检察院改实刑建议为缓刑,法院予以支持。某跨国商人实际控制公司民事欺诈、买卖合同纠纷案,他代理原告企业,通过刑民跨领域操作,成功让数千万赔偿金诉请取得法院支持。某跨境销售伪劣商品案,他在边境海关协助调查取证,对司法鉴定方式提出合理质疑,争取到检察院建议从轻处罚处理。某生产事故企业被行政处罚案,企业因生产事故遭行政部门过重处罚,他通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积极维权,最终为企业争取到从轻处罚。某间歇性精神病人故意伤害案,他积极梳理案情,调查走访现场监控,与检察院多次沟通案情认定瑕疵,排除部分证据,为犯罪嫌疑人争取到缓刑。
销售伪劣产品案
在李X涉嫌销售伪劣产品罪一案中,20192020年期间,被告人李X等人受利益驱使,合伙在新疆霍尔果斯市中哈合作中心成立公司销售假烟,订购假烟后在运输至目的地时被民警查获。公诉机关认为李X构成销售伪劣产品罪且系累犯应从重处罚。辩护人孙培伦提出,李X属于犯罪未遂,涉案烟草未流入市场,未产生实质法益侵害,涉案卷烟虽为伪劣产品但伪劣程度无法量化,与合格烟草制品对人体危害性无明显差别,且李X认罪态度较好、有检举他人犯罪行为,建议减轻量刑后从轻处罚。最终法院判定孙培伦要求对被告人李X减轻处罚的意见成立并予以采纳,李X犯销售伪劣产品罪,被减轻处罚并处罚金。
理论实践结合
孙培伦律师不仅在实践中表现出色,还深耕法学理论与实践结合。他的个人主页和公众号“培心伦眼”收录了多篇代表性文集,如《司法实践中民事欺诈和刑事诈骗的区分认定》《构成虚假诉讼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八种情形》等,展现了他深厚的法学功底和专业素养,赢得了客户“不仅精通法律,更善于洞察人性及司法生态逻辑,常能另辟蹊径,让当事人化危为机、绝处逢生”的高度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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