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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手时能否索要青春损失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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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1.28 · 1697人看过
导读:在我国,分手时索要青春损失费无明确法律依据。青春损失费并非法律术语,恋爱关系不受法律直接调整,恋爱中的付出属自愿行为,法院通常不支持分手后一方以青春损失主张赔偿。不过,恋爱期间若存在财产纠纷,可依相关法律处理;若一方遭受人身损害,可要求对方担责。单纯索要青春损失赔偿,法律不予支持。
分手时能否索要青春损失费

一、分手时能否索要青春损失费

在我国,分手时索要青春损失费没有明确的法律依据。

青春损失费并非法律术语,从法律角度看,恋爱关系不受法律直接调整,双方在恋爱期间基于情感等的付出属于自愿行为。即便分手后一方以青春损失为由主张赔偿,法院一般不会支持。

但如果在恋爱期间存在财产纠纷,比如借款、赠与等,可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处理。若一方在恋爱过程中遭受人身损害,如因对方侵权行为受伤,可要求对方承担相应侵权责任。总之,单纯以青春损失索要赔偿,法律不予支持。

二、分手索要的财物赔偿在法律上支持吗

分手索要财物赔偿是否受法律支持需分情况。若一方以青春损失费、分手费等名义索要,一般无法律依据,法院通常不予支持,因为恋爱关系属情感范畴,此类诉求缺乏法定赔偿理由。

但如果是借款,有借条、转账记录等证据,索要借款受法律保护,可按民间借贷纠纷处理。若为赠与,一般交付后不能要求返还,不过具有彩礼性质的赠与,符合《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规定情形,如未办理结婚登记等,可要求返还。

三、恋爱期间的赠予财物分手能索回吗

恋爱期间赠予财物分手能否索回,需分情况判断。一般的日常小额赠予,如节日红包、价值不高的礼物等,通常被视为一般性赠与,基于增进感情的目的作出,分手后不能索回。

而以结婚为目的的大额赠予,如购房、购车款或数额较大的彩礼等,可认定为附条件赠与。若双方最终未结婚,赠与所附条件未成就,赠与人可要求返还。

若财物是借款性质,有借条、转账备注等证据证明,出借方有权要求借款方返还。因此,恋爱期间涉及财物往来,建议明确款项性质,保留好相关证据。

在探讨分手时能否索要青春损失费这个问题后,还有一些与之紧密相关的情况值得我们关注。一方面,若恋爱期间存在一方为另一方的学习、事业发展投入大量金钱和精力,分手时这部分投入能否要求补偿是个值得思考的问题。另一方面,如果恋爱期间有共同购置的财产,分手时该如何分割也很关键。爱情虽美好,但在感情结束时,涉及的这些利益问题也需要妥善处理。要是你对分手时的青春损失费索要、相关投入补偿以及共同财产分割等问题仍有疑问,别错过解决问题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 “立即咨询” 按钮,专业法律人员为你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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