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按揭买房增值部分要归谁
按揭买房增值部分归属需分情况判断。若为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若房屋为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并按揭,增值部分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均等分割。
二、按揭房增值部分分配在法律上有无明确规定
法律对按揭房增值部分分配有明确规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不能达成协议的,法院可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补偿数额需综合购房款、已还贷款、房屋增值等因素确定。
三、按揭房增值部分分配的法律依据究竟有哪些
按揭房增值部分分配主要依据《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若婚前一方付首付、登记在自己名下并按揭还贷,婚后共同还贷,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法院可判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其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补偿计算方式通常为婚后共同还贷部分÷总房款(购房款+总利息)×离婚时房屋现价值×50%。若为婚后购买的按揭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增值部分一般均等分割。
当探讨按揭买房增值部分要归谁时,除了核心的归属问题,还有一些关联情况值得关注。比如在离婚分割这类房产增值部分时,如果一方在婚后对房屋有装修、维护等贡献,在分割增值部分时是否会有不同考量。另外,若存在婚后共同还贷情况,共同还贷对应的增值部分计算方式也较为复杂。这些问题在实际处理中都有重要意义。如果你对按揭买房增值部分归属的具体计算、特殊情况处理等还有疑问,别让困惑困扰自己,点击网页底部的 “立即咨询” 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答疑解惑。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