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案有房产如何分割
离婚房产分割需依据具体情况确定。若房产为一方婚前全款购买且登记在该方名下,属其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分割。若一方婚前付首付,婚后共同还贷,共同还贷部分及增值部分属夫妻共同财产,由取得房产一方给予另一方补偿。
若是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产,无论登记在哪方名下,均属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均等分割。双方可协商房产归属,协商不成,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判决。若房产尚有贷款未还清,取得房产一方需承担后续还贷义务。此外,若一方存在过错,如重婚、与他人同居等,法院在分割房产时会酌情照顾无过错方。
二、离婚案房产分割有特殊情形吗
离婚案房产分割存在特殊情形。若房产是一方婚前支付首付、婚后共同还贷,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不能达成协议的,法院可判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其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三、离婚案房产分割有哪些特殊情形
离婚案房产分割特殊情形如下:一是父母出资购房。一方父母婚后全款出资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属个人财产不分割;双方父母出资,按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二是婚前买房婚后还贷。婚前一方付首付,婚后共同还贷,产权登记方所有,共同还贷及增值部分给对方补偿。三是福利房、房改房。按政策以成本价购买的,属夫妻共有财产;以标准价购买的,夫妻只有部分产权。四是登记在未成年子女名下。若能证明并非赠与,按夫妻共同财产分割。五是夫妻加名。婚前一方房产婚后加名,视为赠与,属夫妻共同财产可分割。
在探讨离婚案有房产如何分割时,除了房产本身的分割问题,还有一些相关情况值得关注。比如房产贷款在离婚后如何处理,如果是夫妻共同贷款,离婚后双方对剩余贷款的偿还责任如何划分。另外,若房产增值,增值部分又该怎么分配,这也是离婚房产分割中常遇到的问题。这些问题在实际处理中可能较为复杂,不同情况会有不同的处理方式。如果您在离婚房产分割上还有其他疑问,比如贷款偿还细则、增值部分计算等,别让疑惑困扰您,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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