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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礼纠纷迷雾重重,女律师如何成功为当事人追回部分彩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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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1.27 · 1242人看过
导读:在当今社会,法律纠纷日益复杂,无论是婚姻家事还是合同纠纷,都需要专业律师的助力。汪育倩律师自2019年执业以来,承办超300件案件。下面就通过一起婚约财产纠纷案件,看看她是如何凭借专业能力维护当事人权益的。

一、彩礼纠纷引关注

在婚姻大事中,彩礼问题常常引发诸多矛盾。原告A与被告B经人介绍相识,A为缔结婚姻交付了97200元彩礼,双方按习俗举行婚礼后同居。然而,共同生活仅一个月左右,B便无故殴打A及其母亲,A还发现B患有精神疾病。由于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A决定委托贵州公心和律师事务所的汪育倩律师提起诉讼,要求三被告共同返还彩礼金。这起案件看似简单,实则涉及诸多法律和习俗问题,汪育倩律师面临着不小的挑战。

二、专业律师初登场

汪育倩律师是贵州公心和律师事务所的核心合伙人,自2019年开始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300件。她深耕民商事领域,在合同纠纷、婚姻家事等方面经验丰富。面对这起婚约财产纠纷案件,她展现出了专业律师的素养。接受委托后,她第一时间与当事人A沟通,详细梳理案件事实,核实彩礼给付的时间、金额、交付方式及证人情况,固定关键证据,为后续的诉讼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三、庭审交锋显实力

庭审过程中,被告方提出了诸多抗辩意见,如“已举行婚礼并同居即视为婚姻成立,不应返还彩礼”“未登记过错在原告”“彩礼已用于婚礼及家具购置”“原告婚前已知被告精神状况”等。汪育倩律师逐一进行反驳。她强调缔结婚姻的法定成立要件是办理结婚登记,农村习俗婚礼不能替代法律意义上的结婚登记,双方未登记符合彩礼返还的法定事由;针对被告主张未登记过错在原告的说法,指出被告未提供任何证据佐证,应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对于彩礼用途,认可部分彩礼可能用于婚礼及购置物品,但结合实际情况不影响彩礼返还的主张;反驳被告所称“原告婚前已知被告精神状况”,指出被告无有效证据证明,且原告是在被告殴打后经公安机关处理才得知其患病事实,被告方存在隐瞒行为。同时,她向法庭提交相关证据,请求法庭结合案件实际情况,酌情支持彩礼返还请求。

四、胜诉结果赢认可

贵州省兴仁市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采纳了汪育倩律师的部分代理意见,作出判决:被告B、被告C、被告D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退还原告A彩礼金50000元;案件受理费2230元,由原告A负担1100元,被告B、被告C、被告D负担1130元。这一判决既维护了当事人A的合法财产权益,也充分考虑了案件实际情况,体现了法律的公平公正。汪育倩律师凭借专业的法律素养和严谨的办案态度,成功为当事人挽回了部分经济损失,获得了当事人的高度认可。

汪育倩律师在这起案件中的出色表现,只是她众多成功案例中的一个。她始终秉持“专业立身、诚信执业”的理念,用专业的能力和负责任的真心,为众多当事人化解法律难题。如果你正面临婚姻家事、合同等相关法律难题,不妨寻求汪育倩律师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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