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侦查期结束后证据不足该如何处理
侦查期结束后证据不足,有不同处理方式。
若在侦查阶段,公安机关认为证据不足,应当撤销案件。
若是移送至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院经审查认为证据不足,可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自行侦查。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每次期限为一个月。第一次补充侦查后,若检察院仍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可作出不起诉决定;第二次补充侦查后,依旧证据不足的,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
对于存疑不起诉的案件,若发现新证据,符合起诉条件时,检察院可重新提起公诉。
二、侦查期结束证据不足嫌疑人会被释放吗
侦查期结束证据不足,嫌疑人通常会被释放。依据《刑事诉讼法》,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做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若侦查后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应当撤销案件,释放犯罪嫌疑人。
对于被逮捕的嫌疑人,在侦查羁押期限届满时,证据不足不能证明其有罪的,应立即释放并发给释放证明。若案件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院经两次退回补充侦查后,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犯罪嫌疑人在押的,应立即释放。
三、侦查期证据不足嫌疑人释放有什么法律规定
侦查期证据不足释放嫌疑人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明确,公安机关对被拘留人应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讯问,若发现不应拘留须立即释放并发给证明。对被逮捕的人,在讯问中发现不应逮捕的,应立即释放并发证明。对于需要继续侦查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若侦查终结移送审查起诉,检察院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可退回补充侦查,二次补充侦查后仍不足的,应作出不起诉决定,被不起诉人在押的应立即释放。
当我们探讨侦查期结束后证据不足该如何处理时,其实还会关联到后续一系列情况。若侦查期结束证据不足,案件可能会被退回补充侦查,以进一步收集证据。若二次补充侦查后仍证据不足,检察院可能会作出不起诉决定。而且作出不起诉决定后,被不起诉人在押的,应当立即释放。若被害人对该决定不服,还可向上一级检察院申诉,也可直接向法院起诉。如果你对侦查期结束证据不足后的补充侦查程序、不起诉决定的后续影响等问题存在疑问,别错过解决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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