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深耕工伤劳动纠纷领域多年
陈建平律师毕业于南京大学,自2006年开始在江苏钟山明镜律师事务所执业,至今已有多年。他是该律所的高级合伙人,服务地区为江苏省,联系地址位于南京市建邺区奥体大街68号国际研发总部园4A栋14楼。多年来,他深耕工伤赔偿和劳动纠纷领域,累计处理案件上千件,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
二、复杂工伤案件现困境
在扬州工伤案件中,原告葛XX与被告扬州XX公司等因确认劳动关系、支付双倍工资差额及工伤待遇赔偿等事宜发生劳动争议。原告葛XX在工作期间受伤,但因超过仲裁时效未能获得劳动仲裁受理,只能寻求诉讼途径。此案件涉及双重被告,程序衔接复杂,事实认定也存在一定困难,不仅要确认与哪个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还涉及双倍工资差额、工伤待遇赔偿等多重诉求的整合与计算。
三、创新调解方案破难题
作为原告的共同委托诉讼代理人之一,陈建平律师与团队律师协同办案。面对案件因超仲裁时效带来的程序性障碍,他们没有放弃,而是将诉讼策略聚焦于通过法院调解一揽子解决实体争议。立案后,代理律师团队及时申请追加实际用工主体作为共同被告,厘清了责任主体。在审理过程中,他们充分评估了通过司法鉴定明确伤残等级可能带来的时间与经济成本,以及劳动关系确认的证明难度。同时,他们敏锐捕捉到被告方希望快速解决纠纷、避免诉讼不确定性的心态,也考虑到原告希望获得切实、及时赔偿的核心诉求。在此基础上,设计了一套创新性的、与工伤认定程序及伤残鉴定结果挂钩的分期付款调解方案。该方案将赔偿金额的最终确定与法定的伤残等级挂钩,既保障了原告在构成伤残时能获得足额赔偿(总计82500元),又设置了明确的付款节点和被告违约的惩罚性条款(违约金5000元),还明确了原告的配合义务。
四、调解成功维护劳动者权益
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自愿达成协议。被告二XX船舶工程有限公司分期支付原告葛XX各项损失及双倍工资差额共计82500元,具体支付与原告是否构成十级伤残的鉴定结论挂钩;案件受理费由原告负担;若被告任何一期未足额支付或拒绝配合申报工伤鉴定,需支付违约金5000元;本次纠纷一次性处理终结。法院对上述协议予以确认。本案通过调解,成功解决了因超过仲裁时效而可能无法进入实体审理的程序困境,将多项争议在一个协议中予以终局性解决,体现了相关法律法规的立法精神,高效、实质性地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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