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深律师,专业资质傍身
姚厅律师自2015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有多年,执业证号为1440xxxxxxxxx6231,服务地区为广州,现任职于广东佰仕杰律师事务所。他毕业于广东警官学院,拥有学士学位。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1000件,具备深厚的实务积淀。他还是广东佰仕杰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劳动人事专业委员会主任、婚姻家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等,身兼数职,头衔众多,如2023年度优秀律师、广州市中小企业专家团成员等,曾任广州市花都区和白云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兼职仲裁员。其擅长经济纠纷、劳动争议、刑事辩护等领域。
二、民间借贷纠纷成焦点
2014年8月29日,郭XX、邱X向黄XX借款32万元并签订了《借款(抵押、质押、保证)担保合同》,约定了利息及担保费用。借款到期后,郭XX、邱X未依约还款,黄XX遂提起诉讼。一审判决支持黄XX的诉请,郭XX、邱X不服提起上诉,案号为(20XX)粤XX民终1XXXX号,审理法院为广东省广州市XX人民法院。
三、有力辩护,各个击破上诉理由
面对上诉人郭XX、邱X提出的诸多上诉理由,姚厅律师作为被上诉人黄XX的代理人,进行了有力反驳。对于“仅为担保人非借款人”的说法,姚厅律师指出郭XX、邱X在案涉合同及收款指令字据中,均在“借款人”一栏签名确认,且亲自出具了收款账户指令,充分证明其借款人身份。针对“借款金额不实”,姚厅律师通过提交银行转账记录,证明黄XX已按指令将32万元支付至指定账户。在处理“已通过他人还款”这一难点时,由于双方存在多笔经济往来,姚厅律师梳理详尽银行流水记录,证实邱X委托邵X支付的32.7万元以及其他转账是偿还旧债,而非本案借款,且上诉人未能举证黄XX指定他人代收本案还款。对于“利息过高”和“一审程序违法”,姚厅律师主张合同约定明确合法,一审法院利息上限调整及保费计算均符合法律规定,程序合法。
四、胜诉结果,挽回客户损失
广州市XX人民法院经审理,完全采纳了姚厅律师的辩护意见。法院认为郭XX、邱X借款事实清楚,邵X支付款项不能认定用于偿还本案借款,一审利息及保费计算正确、程序合法。最终,二审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姚厅律师成功帮助客户黄XX挽回了32万元本金及相关利息损失。多年来,姚厅凭借专业能力和担当,赢得众多客户信任,其客户群体广泛,为广州市中小企业等不同主体提供了优质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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