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深律师资质背景
姚厅律师自2015年开始执业,执业证号为1440xxxxxxxxx6231,服务地区为广州,现就职于广东佰仕杰律师事务所。他毕业于广东警官学院,获得学士学位。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1000件,在经济纠纷、劳动争议和刑事案件等领域深耕多年。他身兼广东佰仕杰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劳动人事专业委员会主任、婚姻家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等多种职务,还荣获2023年度优秀律师称号,是广州市中小企业专家团成员、广州市经济法学会调解员等,曾任广州市花都区和白云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兼职仲裁员。
二、典型案例:民间借贷纠纷二审胜诉
2014年8月29日,郭XX、邱X向黄XX借款32万元并签订了《借款(抵押、质押、保证)担保合同》,约定了利息及担保费用。借款到期后,郭XX、邱X未依约还款,黄XX遂提起诉讼。一审判决支持黄XX的诉请,郭XX、邱X不服提起上诉。
三、有力反驳上诉理由
姚厅律师作为被上诉人黄XX的代理人,针对上诉人提出的诸多上诉理由进行了有力反驳。对于上诉人声称“仅为担保人非借款人”,姚厅律师指出郭XX、邱X在案涉合同及收款指令字据中,均在“借款人”一栏签名确认,且亲自出具了收款账户指令,充分证明其借款人身份。在“借款金额不实”问题上,他通过提交银行转账记录,证明黄XX已按指令将32万元支付至指定账户。面对“已通过他人还款”的说法,由于双方存在多笔经济往来,姚厅律师梳理银行流水记录,证实邱X委托邵X支付的32.7万元及其他公司转账是偿还旧债,且上诉人未能举证黄XX指定他人代收本案还款,债权未消灭。对于“利息过高”和“一审程序违法”,姚厅律师主张合同约定明确合法,一审法院利息上限调整为年利率24%符合法律规定,2000元保费属合理费用应由上诉人承担。
四、法院判决与客户权益保障
广州市XX人民法院经审理,完全采纳了姚厅律师的辩护意见。法院认为郭XX、邱X借款人身份明确,借款事实清楚;邵X支付款项不足以认定用于偿还本案借款;一审利息及保费计算正确,程序合法。最终,二审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姚厅律师成功帮助客户黄XX挽回了32万元本金及相关利息损失,展现了其在经济纠纷案件中的专业能力和对客户权益的有力保障。其服务的客户群体广泛,凭借专业和担当赢得了众多客户的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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