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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刑事辩护律师陈晓伟:非法集资百亿案辩护纪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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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1.23 · 1301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陈晓伟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服务:999+人 执业17年
律所: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1101200910257751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
咨询电话:13718173119
代表案例:45个
律师优势:有团队,主任律师,办过大案,丰富的专业经验;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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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陈晓伟律师自2009年起执业,专注刑事案件辩护。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凭借深厚理论功底与丰富实践经验,连续九年获评盈科全国优秀刑事律师。他擅长刑事犯罪辩护、刑事法律风险防控及企业合规业务,还担任央视12套我是大律师节目首批嘉宾律师,多次接受媒体采访。

非法集资百亿案详情

2012年2月至2021年间,管某某、付X等人伙同他人,以多家公司名义,采用公开宣传方式,以投资多种理财项目承诺高额回报为由,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人民币100余亿元。杨XX先后担任多个职务,负责招揽集资参与人及管理下属人员,其所在事业部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人民币20亿余元。杨XX于2021年3月31日被查获归案,审理期间家属代其退缴人民币500万元。

陈晓伟律师辩护策略

陈晓伟律师接受委托后,及时会见杨XX了解案件事实。在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通过阅卷全面掌握情况。开庭审理前与杨XX沟通后,提出辩护意见

一是杨XX首次到案即如实供述,在长达三年未被羁押期间均配合到案,被执行逮捕时是经通知到案,应认定为自首;二是杨XX协助抓捕同案犯甘XX,构成立功;三是杨XX系从犯、自愿认罪认罚,积极退赔违法所得,建议法庭对杨XX减轻处罚并适用缓刑

案件最终审理结果

关于自首意见,法院认为杨XX首次到案系查获归案,后因身体原因未能执行逮捕,在此期间有随传随到义务,到案过程未达自动投案自主性,不构成自首,其配合侦查情节量刑时酌予考量。关于立功意见,法院认为杨XX与同案犯甘XX居住在同一小区,公安机关已掌握甘XX居住地址且经电话联系甘XX已在家中等待情况下,杨XX协助辨认具体门牌号位置,未达协助抓捕程度,不构成立功。最终,杨XX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虽部分辩护意见未被采纳,但陈晓伟律师仍凭借专业能力为当事人争取到了一定从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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