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深律师履历辉煌
姚厅律师自2015年起在广东佰仕杰律师事务所执业,执业证号为1440xxxxxxxxx6231,服务地区为广州,律所联系地址位于天河区金穗路62号(侨鑫国际金融中心)1501自编之一单元。他毕业于广东警官学院,获学士学位。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1000件,有着深厚的实务积淀。
姚厅律师身兼多职,是广东佰仕杰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劳动人事专业委员会主任、婚姻家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荣获2023年度优秀律师称号,还是广州市中小企业专家团成员、广州市经济法学会调解员、广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教学导师等。其擅长领域包括经济纠纷、劳动争议、刑事辩护,秉持“有担当,更出众”的执业理念。
二、民间借贷纠纷胜诉案例
在广东省广州市XX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中,案号为(20XX)粤XX民终1XXXX号,充分展现了姚厅律师的专业能力。2014年8月29日,郭XX、邱X向黄XX借款32万元并签订《借款(抵押、质押、保证)担保合同》,约定了利息及担保费用。借款到期后,郭XX、邱X未依约还款,黄XX提起诉讼,一审判决支持黄XX的诉请,郭XX、邱X不服提起上诉。
三、有力反驳上诉理由
姚厅律师作为被上诉人黄XX的代理人,针对上诉人的多个上诉理由进行了有力反驳。在明确借贷关系方面,他指出郭XX、邱X在案涉合同及收款指令字据中,均在“借款人”一栏签名确认,且亲自出具了收款账户指令,证明其作为借款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担保人”身份说法缺乏事实依据。
在还原资金流向时,姚厅律师通过提交银行转账记录,证明黄XX已按上诉人指令将32万元支付至指定账户,借款事实清楚。对于厘清复杂账目,本案双方存在多笔经济往来,姚厅律师梳理银行流水记录,证实邱X与黄XX历史上多次大额借贷,邱X委托邵X支付的32.7万元及其他转账是偿还旧债务,而非本案借款,且上诉人未能举证黄XX指定他人代收本案还款,债权未消灭。
在利息与费用主张方面,姚厅律师坚持合同约定明确合法,一审法院将利息上限调整为年利率24%符合法律规定,2000元保费属于实现债权的合理费用,依约应由上诉人承担。
四、法院采纳意见胜诉
广州市XX人民法院经审理,完全采纳了姚厅律师的辩护意见。法院认为郭XX、邱X签字确认借款人身份,借款事实清楚;双方其他经济往来不足以认定邵X支付款项用于偿还本案借款;一审关于利息及保费计算正确,程序合法。最终二审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姚厅律师成功帮助客户黄XX挽回了32万元本金及相关利息损失。这一案例充分体现了姚厅律师在经济纠纷领域的专业素养和出色的辩护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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