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女人离婚必定要争取的赔偿金是什么
在离婚案件中,常见可争取的赔偿有以下几种:
1.损害赔偿:若一方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等重大过错导致离婚,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这旨在弥补无过错方因婚姻破裂遭受的精神及物质损害。
2.家务劳动补偿: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这是对家务劳动价值的认可与补偿。
需注意,是否能获得赔偿及具体数额,要依据实际情况和证据,由法院综合判定。
二、女人离婚争取赔偿金有哪些法律依据
依据《民法典》第1088条、1091条,女方离婚争取赔偿金有以下法律依据:一是家务劳动补偿,若女方在婚姻中承担较多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义务,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数额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由法院判决。二是离婚损害赔偿,若男方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等重大过错,女方作为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包括物质和精神损害赔偿。三是困难帮助,离婚时女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如住房等,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由法院判决。
三、女人离婚争取房产权益有什么法律依据
根据《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女方离婚争取房产权益有以下法律依据:
1.若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由法院根据财产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比如婚后双方共同出资购买的房产。
2.一方婚前购房,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不能达成协议的,法院可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3.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若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房产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或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女方可以请求法院分割共同房产。
当探讨女人离婚必定要争取的赔偿金是什么时,除了常见的赔偿金,还有一些相关情况值得关注。比如若男方在婚姻中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等行为,离婚时女方可以要求男方少分或不分共同财产,这也相当于一种间接的“赔偿”。另外,若女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如果您对离婚赔偿金的具体申请流程、数额确定等还有疑问,别让困惑困扰您,点击网页底部的 “立即咨询” 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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