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欺诈行为能否让合同失效
欺诈行为可能让合同失效。根据《民法典》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合同被撤销后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即产生与合同失效类似的效果。不过,这需要受欺诈方主动行使撤销权,应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行使。若受欺诈方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撤销权,或者明确表示、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合同则继续有效。
二、欺诈合同中的受害者如何依法维权
欺诈合同中的受害者可通过以下方式依法维权:首先,可依据《民法典》规定,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向法院或仲裁机构请求撤销该合同。合同撤销后,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受害者可要求返还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不能返还或没必要返还的,可获折价补偿,有过错的欺诈方还应赔偿受害者因此受到的损失。
若不选择撤销合同,也可要求欺诈方承担违约责任。此外,若欺诈行为涉嫌犯罪,受害者可向公安机关报案,追究欺诈方刑事责任,通过刑事诉讼程序附带民事诉讼,挽回经济损失。
三、欺诈合同中受害者能否获双倍赔偿
一般而言,欺诈合同中,仅在特定情形下受害者能获双倍赔偿。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服务有欺诈行为的,消费者可要求增加赔偿,增加赔偿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价款或接受服务费用的三倍,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此规定适用的主体是作为消费者的个人,且欺诈行为发生在消费领域,如购买日常消费品或接受生活服务等。
若不属于上述消费领域的欺诈合同,通常不能主张双倍赔偿,受害者可依据《民法典》规定,请求撤销该合同,并要求欺诈方赔偿因合同被撤销所遭受的损失。
当探讨欺诈行为能否让合同失效时,除了合同本身的效力问题,还有一些相关情况值得关注。若合同因欺诈被判定失效,受损方有权要求欺诈方承担赔偿责任,赔偿范围通常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另外,在撤销因欺诈订立的合同后,双方需相互返还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如果对于欺诈行为导致合同失效后的赔偿事宜、财产返还的具体操作等问题还有疑问,不要错过获取专业解答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 “立即咨询” 按钮,专业法律人员会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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