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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盈科律所刑事辩护律师深耕诈骗走私涉黄案,辩护成效显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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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1.19 · 1843人看过
导读:魏潭良,北京市盈科(郑州)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刑民交叉法律法律事务部副主任,自2018年执业至今。她深耕刑事辩护领域,专精诈骗类、走私类、涉黄案件,承办案件逾100件。曾在协助组织卖淫罪案中,将检察院3年量刑建议减至1年8个月,秉持“心存敬畏,行有所止。拼尽全力,不留遗憾”理念。

执业履历与专长领域

魏潭良毕业于河南警察学院,本科学历。自2018年开始在北京市盈科(郑州)律师事务所执业,执业证号为1410xxxxxxxxx2884,服务地区为河南郑州,联系地址位于郑州市郑东新区双子塔南塔55楼。她身兼多职,是盈科全国经济犯罪防范与辩护法律服务中心郑州中心副主任、郑东新区律工委刑事委员会委员。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100件,尤其深耕刑事辩护领域,成功办理相关案件100余件,在诈骗类、走私类、涉黄案件方面颇为专精。

典型案例:协助组织卖淫罪辩护

在河南省XX市人民法院审理的(20XX)豫01XX刑初XXX号案件中,XX足浴店老板及员工涉嫌组织、协助组织卖淫。被告人冯XX是XX足浴客户经理,由魏潭良律师为其辩护,罪名是协助组织卖淫罪。检察院给出的量刑建议是3年,但在魏潭良律师的辩护下,法院最终判决为1年8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这一结果将刑期减少了16个月,辩护效果显著。

同案量刑对比

同案中,组织者(主犯)量刑较重,如老板刘X被判处11年,罚金600万;经理郭XX被判处9年,罚金20万;经理杨X被判处8年,罚金10万。协助组织者(从犯)中,财务吴XX因涉毁灭证据被判处3年6个月,夜班经理李XX因涉毁灭证据被判处3年,客户经理王XX被判处2年,陈XX、赵XX、彭XX等被判处1年6个月。此外,涉及窝藏罪的李X、孙XX被判处2年。

案件关键认定与判决结果

法院审计认定足浴店卖淫人员提成收入超过XXX元,因具体分成比例无法查明,按“有利于被告人”原则,认定全案组织卖淫犯罪数额为提成收入的两倍以上。最终判决主犯刘X等人的违法所得被依法追缴,扣押作案工具由公安机关处理。魏潭良律师在这起案件中的辩护,展现了她在刑事辩护领域的专业能力和实务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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