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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丁婷律师代理农业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上诉案获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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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1.19 · 1668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丁婷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职务:主办律师
律所:北京云亭(乌鲁木齐)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6501202311582969
擅长领域:合同事务
咨询电话:15899053384
代表案例:18个
律师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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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丁婷律师,自2023年执业于北京云亭(乌鲁木齐)律师事务所,至今已处理百余案件。2024年,她代理某农业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上诉案,围绕“付款行为的合法性与追认效力”举证辩论,成功让该公司无需重复支付280万货款,展现出精准定位争议、全面举证等专业特点。

玉米买卖引纠纷

2021年12月,薛XX与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达成口头玉米买卖合同,薛XX支付21万元保证金后发货。2022年1月对账,实际发货1036吨,总货款280万元。1月7日,农业公司将280万元转至案外人邵XX账户,此为被告二公司备用金账户。薛XX催款时发现款已转走,遂以未收到货款为由,将农业公司和被告二公司诉至法院,要求支付货款、利息并承担诉讼费

焦点锁定付款效力

本案核心争议在于,农业公司向被告二公司备用金账户支付的280万元,对薛XX是否发生货款支付的法律效力,农业公司是否需重复支付。丁婷律师团队接受委托后,迅速明确代理核心思路,围绕“付款行为的合法性与追认效力”展开工作,为后续举证和辩论指明了方向。

全面举证力证付款

为证明农业公司已完成付款义务,无需重复支付,丁婷律师团队全面出击。提交转账凭证,证实足额付款;提供微信聊天记录,显示薛XX知晓付款且要求两公司直接结算,构成对付款行为的追认;补充公安机关立案告知书等证据,说明这是被告二公司内部矛盾,与农业公司无关;强调薛XX对公司备用金账户情况知情,农业公司付款符合交易逻辑。这些证据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

胜诉避免重复付款

法院经审理,采纳了丁婷律师团队的代理意见。认为薛XX知晓并追认付款行为,农业公司已完成付款义务,薛XX因公司内部账务问题要求重复支付无依据。最终,法院判决驳回薛XX全部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由其自行承担。丁婷律师通过精准定位、全面举证和专业论证,为当事人避免了280万元货款及44万余元利息的重复支付损失,还提供了风险防范指引,展现了专业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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