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背景深厚
俞雯律师本科毕业于华东政法大学,获法学学士学位,后于南京大学深造,取得国际法硕士学位,还是南京大学优秀毕业生。她拥有在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上海国际仲裁中心等多地工作、实习、交流经验。自硕士毕业后便投身律师行业,主办和参与办理多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股权转让纠纷等民商事诉讼案件,涉案标的超过两百亿元,扎实的理论基础与丰富的办案经验为其执业奠定了坚实的基础。2024年,她作为优秀合伙人加盟北京大成(南京)律师事务所,专注于民商事诉讼、建设工程和房地产基础设施等领域。
房产纠纷频发
在俞雯律师承办的众多案件中,房产纠纷案件占比较大。其中,原告张某某与被告南京XX公司、XX公司及第三人江苏XX公司的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颇具代表性。2021年3月,原告张某某在案涉项目售楼处购买商铺,向XX公司支付了共计147万元购房款,并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然而,被告却以原告未付清全款为由拒绝交付房屋,双方因此产生纠纷。此类房产纠纷在现实生活中较为常见,购房者往往处于相对弱势的地位,如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成为关键问题。
庭审激烈辩论
案件进入诉讼程序后,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原告委托俞雯律师及冒某某律师代理诉讼,被告公司与XX公司共同委托汪XX律师,第三人XX公司经传唤未到庭,法院依法缺席审理。庭审中,双方就款项支付是否到位、XX公司行为是否构成表见代理、疫情影响是否构成免责事由等关键问题展开了激烈辩论。被告辩称原告未支付全部购房款、XX公司涉嫌犯罪,并主张疫情影响导致延期交付不应担责。俞雯律师凭借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办案经验,为原告据理力争,充分阐述了原告的诉求和理由。
判决终见分晓
经过审理,法院最终作出判决。法院认为XX公司在售楼处以自己名义销售商铺,其行为构成表见代理,对被告具有约束力,原告已支付全部购房款,被告应履行交付与协助办证义务。因疫情影响施工进度,且原告在付款过程中存在不当之处,法院不支持逾期交房违约金的请求。最终,法院判决被告南京XX公司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交付商铺,三十日内协助原告办理产权登记手续,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由被告南京XX公司负担。俞雯律师成功助力客户实现了收房的诉求,维护了客户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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