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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俞雯代理147万购房款截留案,助力客户成功收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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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1.19 · 1830人看过
导读:俞雯自2021年开始执业,现是北京大成(南京)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深耕房产纠纷领域。她累计承办案件逾300件,成功办理房产纠纷案件超100件。典型案例为代理张某某与南京XX公司等的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助力客户最终成功收房。

专业背景深厚

俞雯律师本科毕业于华东政法大学,获法学学士学位,后于南京大学深造,取得国际法硕士学位,还是南京大学优秀毕业生。她拥有在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上海国际仲裁中心等多地工作、实习、交流经验。自硕士毕业后便投身律师行业,主办和参与办理多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股权转让纠纷民商事诉讼案件,涉案标的超过两百亿元,扎实的理论基础与丰富的办案经验为其执业奠定了坚实的基础。2024年,她作为优秀合伙人加盟北京大成(南京)律师事务所,专注于民商事诉讼、建设工程和房地产基础设施等领域。

房产纠纷频发

在俞雯律师承办的众多案件中,房产纠纷案件占比较大。其中,原告张某某与被告南京XX公司、XX公司及第三人江苏XX公司的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颇具代表性。2021年3月,原告张某某在案涉项目售楼处购买商铺,向XX公司支付了共计147万元购房款,并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然而,被告却以原告未付清全款为由拒绝交付房屋,双方因此产生纠纷。此类房产纠纷在现实生活中较为常见,购房者往往处于相对弱势的地位,如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成为关键问题。

庭审激烈辩论

案件进入诉讼程序后,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原告委托俞雯律师及冒某某律师代理诉讼,被告公司与XX公司共同委托汪XX律师,第三人XX公司经传唤未到庭,法院依法缺席审理。庭审中,双方就款项支付是否到位、XX公司行为是否构成表见代理、疫情影响是否构成免责事由等关键问题展开了激烈辩论。被告辩称原告未支付全部购房款、XX公司涉嫌犯罪,并主张疫情影响导致延期交付不应担责。俞雯律师凭借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办案经验,为原告据理力争,充分阐述了原告的诉求和理由。

判决终见分晓

经过审理,法院最终作出判决。法院认为XX公司在售楼处以自己名义销售商铺,其行为构成表见代理,对被告具有约束力,原告已支付全部购房款,被告应履行交付与协助办证义务。因疫情影响施工进度,且原告在付款过程中存在不当之处,法院不支持逾期交房违约金的请求。最终,法院判决被告南京XX公司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交付商铺,三十日内协助原告办理产权登记手续,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由被告南京XX公司负担。俞雯律师成功助力客户实现了收房的诉求,维护了客户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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