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经验丰富
王铖律师于2021年开始正式执业,执业证号为1211xxxxxxx42669,服务于辽宁省辽阳市,就职于辽宁海之纳律师事务所,该律所位于辽阳市白塔区青年大街38号襄元堂4楼。他早在2012年就开始从事法律工作,2019年通过法考,至今累计承办案件数百件。王铖深耕刑事、婚姻家庭案件领域,是辽阳市律协刑委会委员,辽阳律协惩戒委委员,还是辽阳地区大型企业的法律顾问、辽宁海之纳律所合伙人及刑事辩护团队负责人。丰富的执业经历让他在法律实务中积累了深厚的经验。
寻衅案引关注
2023年,辽阳市公安局某某分局以孙X、毛X等4人涉嫌寻衅滋事罪移送起诉。据悉,被不起诉人毛X通过朋友结识崔X,崔X称可办贷款挣钱并让毛X找客源。孙X在“某某”指示下联系毛X,带领被害人张XX等去灯塔农商银行办贷款。张XX成功贷款3万元后,取款回到车内,崔X用威胁语气向张XX要钱,张XX因害怕将钱交出。之后,钱被众人瓜分。该案件涉及智障残疾人张XX,且涉案金额达5万元,引起社会关注。
律师积极辩护
王铖律师作为辩护人介入此案后,对案件进行了细致的调查和分析。他针对案件中的证据进行了深入研究,发现诸多疑点。在审查起诉阶段,检察院第一次退回侦查机关补充侦查,侦查机关于2024年补查重报。王铖律师在整个过程中,积极与检察院沟通,提出案件存在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问题。他凭借扎实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为被不起诉人进行了有力的辩护,努力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终获不起诉果
经检察院审查并退回补充侦查后,仍然认为辽阳市公安局某某分局认定的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决定对孙X、毛X、崔X、田XX不起诉。这一结果体现了王铖律师在刑事辩护中的专业水平和能力。在这起复杂的寻衅滋事案件中,他通过对证据的严格审查和精准辩护,成功为当事人争取到了有利的结果,也为其在刑事辩护领域的执业生涯增添了浓墨重彩的一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