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涉法律领域
丁婷毕业于江西师范大学法学本科,于2023年踏上律师执业之路,执业证号为1650xxxxxxxx82969,服务地区主要为新疆乌鲁木齐,目前就职于北京云亭(乌鲁木齐)律师事务所,是乌鲁木齐市律师协会涉外法律服务专业委员会委员。尽管执业时间不算长,但她已经手百余件案件,秉持着在法律和道德允许范围内,以当事人合法权益最大化为目标的执业理念,逐渐在当地法律界崭露头角。
农企货款纷争
2021年12月,薛XX与新XX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口头约定,由薛XX向农业公司供应1000吨玉米,薛XX支付21万保证金后发货。2022年1月,经对账确认实际发货1036吨,总货款280万元。1月7日,农业公司将280万元转至被告二新XX某西XX公司备用金账户,但薛XX以未收到货款为由,起诉要求农业公司重复支付货款及利息,并要求被告二承担连带责任。至此,一场因付款账户引发的纷争拉开帷幕。
聚焦争议焦点
此案关键争议在于,农业公司向被告二备用金账户支付的280万,对薛XX是否产生货款支付效力,农业公司有无重复支付的必要。丁婷团队接受委托后,迅速行动,明确核心思路,围绕“付款行为的合法性与追认效力”展开举证与辩论。通过提交转账凭证,证实农业公司已付款;微信聊天记录显示薛XX知晓付款并要求双方公司结算,构成追认;补充警方立案告知书,说明是企业内部矛盾;强调薛XX知晓备用金账户使用情况,付款合乎逻辑。
胜诉维护权益
法院经审理,完全采纳了丁婷团队的代理意见。认定薛XX作为被告二法定代表人,知晓并追认付款行为,农业公司已完成付款义务,薛XX因公司内部问题要求重复支付无依据。最终,法院驳回薛XX全部诉求,案件受理费由其自行承担。此次胜诉,不仅体现了丁婷精准定位争议、全面举证、专业论证的能力,更为当事人避免了280万货款及44万余元利息的损失,还提供了风险防范指引,助力企业规范交易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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