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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丁婷律师代理农业公司案免付280万货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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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1.17 · 2051人看过
导读:自2023年起,丁婷在北京云亭(乌鲁木齐)律师事务所执业。其核心业务聚焦各类商业纠纷。她曾成功代理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人民法院审理的买卖合同纠纷上诉案,帮助某农业公司避免重复支付280万货款,展现出精湛的法律专业能力和诉讼技巧。

初涉法律领域

丁婷毕业于江西师范大学法学本科,于2023年踏上律师执业之路,执业证号为1650xxxxxxxx82969,服务地区主要为新疆乌鲁木齐,目前就职于北京云亭(乌鲁木齐)律师事务所,是乌鲁木齐市律师协会涉外法律服务专业委员会委员。尽管执业时间不算长,但她已经手百余件案件,秉持着在法律和道德允许范围内,以当事人合法权益最大化为目标的执业理念,逐渐在当地法律界崭露头角。

农企货款纷争

2021年12月,薛XX与新XX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口头约定,由薛XX向农业公司供应1000吨玉米,薛XX支付21万保证金后发货。2022年1月,经对账确认实际发货1036吨,总货款280万元。1月7日,农业公司将280万元转至被告二新XX某西XX公司备用金账户,但薛XX以未收到货款为由,起诉要求农业公司重复支付货款及利息,并要求被告二承担连带责任。至此,一场因付款账户引发的纷争拉开帷幕。

聚焦争议焦点

此案关键争议在于,农业公司向被告二备用金账户支付的280万,对薛XX是否产生货款支付效力,农业公司有无重复支付的必要。丁婷团队接受委托后,迅速行动,明确核心思路,围绕“付款行为的合法性与追认效力”展开举证与辩论。通过提交转账凭证,证实农业公司已付款;微信聊天记录显示薛XX知晓付款并要求双方公司结算,构成追认;补充警方立案告知书,说明是企业内部矛盾;强调薛XX知晓备用金账户使用情况,付款合乎逻辑。

胜诉维护权益

法院经审理,完全采纳了丁婷团队的代理意见。认定薛XX作为被告二法定代表人,知晓并追认付款行为,农业公司已完成付款义务,薛XX因公司内部问题要求重复支付无依据。最终,法院驳回薛XX全部诉求,案件受理费由其自行承担。此次胜诉,不仅体现了丁婷精准定位争议、全面举证、专业论证的能力,更为当事人避免了280万货款及44万余元利息的损失,还提供了风险防范指引,助力企业规范交易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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