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婚姻家庭领域的法律纠纷中,财产赠与问题往往复杂且敏感。本案中,楚XX与杨XX于2011年5月登记结婚,二人共同在南通市经营床上用品生意,并雇佣了骆XX。2022年起,杨XX与骆XX相处暧昧,自2022年12月至2023年11月间,杨XX通过微信、中国XX银行多次向骆XX转账,累计140808元,而同期骆XX向杨XX转账20000元,一审法院由此认定杨XX实际赠与骆XX120808元。
楚XX认为杨XX擅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委托江苏平帆律师事务所的沈杰律师代理此案,诉至法院请求确认赠与无效并要求骆XX返还财产。沈杰律师接手案件后,首先从法律关系性质上进行界定。夫妻在婚姻存续期间,双方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处理权,杨XX未经楚XX同意,擅自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他人,且这种赠与行为是基于与受赠人骆XX的暧昧关系,违背了公序良俗。这一法律关系的清晰界定为一审的胜诉奠定了基础,一审法院最终判决赠与无效、骆XX返还120808元。
然而,骆XX不服上诉,并在二审中提交视频、转账及取现记录,主张无赠与行为。面对对方提供的新证据以及其主张的证据瑕疵,沈杰律师充分发挥专业能力进行应对。他在质证时,一方面认可骆XX向杨XX转账的54000元可适当抵扣,显示出其专业公正确且尊重事实的态度;另一方面,对于骆XX向案外人转账及取现的说法,因其缺乏相应依据,沈杰律师进行了有力驳斥。从证据的关联性和证明力角度来看,骆XX仅有单方陈述或单一视频,没有其他足够的证据来支撑其主张,法院依法不会采信。沈杰律师在这一过程中,严格依据证据规则进行论证。从法律适用上看,夫妻婚姻存续期间一方擅自将共同财产赠与他人,若行为违背公序良俗,赠与关系就是无效的,受损方有权主张返还,沈杰律师正是依据这一法律规定进行合理维权。最终,二审法院采信了沈杰律师的质证意见,改判确认杨XX赠与骆XX86808元无效,骆XX需返还该款项。
沈杰律师2021年开始在江苏平帆律师事务所执业,作为律所合伙人、中国法学会会员、南通市律师协会社会公益(法律援助)工作委员会委员,他拥有江苏大学法学专业背景,还有管理学与工学双学士学位。独特的跨学科背景让他在处理案件时展现出明显优势。截至目前,他累计处理案件300余起,还多次主导复杂重大企业维权行动。
沈杰律师始终秉持执业理念,持续以专业、专心的服务态度,深耕刑事辩护、合同纠纷、婚姻家庭、劳动纠纷领域,致力于为南通地区的个人与企业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成为当事人身边值得托付的法律后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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