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起案件中,当事人在 2023 年 4 月,因朋友误乘他人车辆引发口角,进而与被害人一方扭打,后购买水果刀返回现场,捅伤被害人致重伤二级。当事人犯罪时年仅 17 周岁,被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检察院以故意伤害罪提起公诉。
戴新进律师自 2019 年开始执业,是北京市盈科(无锡)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也是盈科无锡婚姻家事部成员、盈科无锡刑事事务部核心成员,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 400 件。接受委托后,他以“聚焦未成年特殊保护、夯实从轻情节、推动矛盾化解”为核心思路,展开了一系列辩护工作。
首先,他深入查阅包括供述笔录、证人证言等在内的案卷材料,结合与当事人沟通,精准锁定多重从轻情节。当事人犯罪时系未成年人,依法应从轻或减轻处罚;事发后留在现场等待,归案如实供述构成自首;自愿认罪认罚;且系初犯、偶犯,主观恶性相对较低。
接着,戴新进律师积极与被害人一方沟通协商。他向被害人及家属阐明当事人的未成年身份、悔罪态度和家庭赔偿意愿,协助家属在前期支付 2 万元医药费基础上,额外赔偿 13.3 万元,累计赔偿 15.3 万元,促成双方达成和解,被害人出具刑事谅解书。
庭审时,戴新进律师围绕辩护核心充分发表意见。强调当事人未成年身份,结合其辍学务工、家庭监管不足背景,恳请法庭考量特殊保护政策;梳理多重从轻情节,论证其悔罪态度和社会危害性降低;结合社区矫正评估意见,主张适用缓刑。
最终,法院完全采纳了戴新进律师的辩护意见,判决当事人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六个月。戴新进律师始终秉持“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在每一个案件中为当事人全力争取合法权益。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