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界,有这样一位经验丰富、专业能力出众的律师——程豪,他是北京大成(南京)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自2014年开始执业至今,拥有超过十一年的法律执业经验。程豪具备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与系统的专业训练。
程豪律师擅长刑事辩护与刑事控告、民商事纠纷、婚姻家事等领域。自2013年加入大成以来,一直致力于相关领域的法律工作,凭借深厚的法律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为中交XX工程局有限公司、中冶XX集团南京公司等多家知名企业提供了诉讼及非诉讼法律服务,赢得了客户的广泛赞誉。
在执业过程中,程豪律师承办了百余件刑事案件,始终秉持认真负责的办案理念,凭借其深厚的刑事法律专业知识和出色的沟通能力,在多起案件中提出的不起诉、缓刑、罪轻辩护意见,得到了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等司法机关采纳,取得了显著的辩护成效。他长期专注于刑事辩护领域,尤其在金融犯罪、涉税犯罪及职务犯罪等复杂、专业性强的刑事法律风险防范与辩护方面,积累了丰富的实务经验和深厚的专业造诣。
在一起备受关注的案件——卢XX故意泄露国家秘密、受贿案中,程豪律师的专业能力和敬业精神得到了充分展现。被告人卢XX原是XX省公安厅技术侦察总队主任科员,在20XX年1月至4月期间,利用职务便利擅自违规调取通信资料并泄露给他人,收取好处费。案发后,南京市XX区人民检察院以被告人卢XX犯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受贿罪向法院提起公诉。
程豪律师围绕罪数认定、受贿数额计算以及量刑情节等多个核心问题展开了辩护。在罪数辩护上,他提出被告人卢XX泄露国家秘密的目的是为了收受财物,应构成“牵连犯”,依法应“择一重罪论处”;在受贿数额辩护方面,主张借款冲抵和扣除第三方查询费用;在量刑情节辩护上,强调自首情节,提交表彰材料证明工作表现突出、系初犯,指出退赃情况及家庭困难,还提及立功线索。
尽管程豪律师的核心辩护观点如罪数认定、受贿数额扣减未被法院完全采纳,但他在案件中依然发挥了重要价值。他通过专业的法律分析,为被告人提出了所有可能成立的辩护点,保障了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实现了程序正义。他关于“牵连犯”和“受贿数额”的辩护,明确了争议焦点,推动法院审慎裁判。最终,法院认定卢XX构成自首,依法对其从轻处罚,同时采纳了关于“退赃”的辩护意见,成为酌定从轻处罚的理由,为被告人争取到了更宽大的处理。此外,他提交的表彰材料及陈述的家庭困难情况,虽未被直接作为量刑依据,但体现了人文关怀,全面展现了被告人的多面性。
程豪律师凭借其丰富的执业经验、专业的法律素养和高度的责任心,在法律领域不断发光发热,为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驾护航,值得广大有法律需求的人托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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