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撤诉了是不是案件就没有了
撤诉并非意味着案件就此消失不见。
从程序方面来讲,在法院受理案件之后且判决宣告之前,原告可以通过书面或者口头的形式向法院提出撤回起诉的请求,这就是撤诉。
当撤诉成功时,案件会在当下的诉讼程序中暂时退出来。
然而,案件的相关材料依然会被留存于法院的档案里。
倘若后续出现需要,还可以依照一定的程序让诉讼恢复进行。
并且,撤诉行为本身在诉讼过程中是一个关键的环节,会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等方面产生一定的影响,例如可能会对再次起诉的时间等规定造成影响。
总之,撤诉后,案件虽然在当前的诉讼程序中不再存在,但在特定的情况下仍有可能重新启动,或者对后续的相关事宜产生作用。
二、撤诉后案件会有怎样的后续走向
撤诉是指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之后,宣告判决之前,原告要求撤回其起诉的行为。撤诉后案件后续走向如下:按撤诉处理: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诉讼终结: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再次起诉: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比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七项的规定不予受理。诉讼费用减半: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的,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
撤诉的案件通常终结诉讼程序,但在符合条件下,可再次起诉。撤诉还会影响诉讼费用承担。具体情况依个案而定。
三、撤诉后案件受理费是否会退还
撤诉后案件受理费一般会退还。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规定,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的,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法院会按照实际收取的费用,将减半后的受理费退还原告。
具体退还程序如下:原告自接到人民法院交纳诉讼费用通知次日起7日内交纳案件受理费;反诉案件由提起反诉的当事人自提起反诉次日起7日内交纳案件受理费。上诉案件的案件受理费由上诉人向人民法院提交上诉状时预交。双方当事人都提起上诉的,分别预交。上诉人在上诉期内未预交诉讼费用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在7日内预交。申请费由申请人在提出申请时或者在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内预交。当事人逾期不交纳诉讼费用又未提出司法救助申请,或者申请司法救助未获批准,在人民法院指定期限内仍未交纳诉讼费用的,由人民法院依照有关规定处理。
撤诉后案件受理费的退还,是在扣除已减半收取的费用后,将剩余部分退还给原告。退还时间通常在撤诉裁定生效后的一定期限内,具体由法院按照规定办理。
撤诉并非简单地让案件消失得无影无踪。撤诉意味着案件当下的诉讼程序暂时中止,可相关材料会保留在法院档案。后续如有需要,能按程序恢复诉讼。而且撤诉对当事人权利义务影响颇大,像再次起诉时间等规定可能改变。你是否对撤诉的各种影响感到困惑呢?比如撤诉后再起诉的具体条件,或者撤诉对自身权益还有哪些潜在作用。若有这些疑问,别错过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详细解读撤诉背后的诸多门道,为你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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