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哪些人承担交通事故连带责任
以下几类人承担交通事故连带责任:一是车辆被多次转让且已交付但未办理登记,发生事故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最后一次转让并交付的受让人承担连带责任;二是雇员从事雇佣活动中发生交通事故,雇主需承担连带责任,但雇员故意或重大过失的,雇员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赔偿后可向雇员追偿;三是挂靠情形下,以挂靠形式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机动车,发生事故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挂靠人和被挂靠人承担连带责任;四是套牌机动车发生事故,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套牌车所有人或管理人与被套牌机动车所有人或管理人同意套牌的,二者承担连带责任。
二、交通事故中哪些情况需承担连带责任
在交通事故中,以下情形可能需承担连带责任:
1.共同侵权:二人以上共同故意或者共同过失致人损害,或者虽无共同故意、共同过失,但其侵害行为直接结合发生同一损害后果的,构成共同侵权,应承担连带责任。
2.教唆、帮助他人实施侵权行为:教唆、帮助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侵权行为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该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未尽到监护责任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教唆、帮助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侵权行为的,应当与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
3.车辆所有人或管理人有过错:如知道或者应当知道驾驶人无驾驶资格或者未取得相应驾驶资格、知道或者应当知道驾驶人因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或者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等依法不能驾驶机动车、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机动车存在缺陷,且该缺陷是交通事故发生原因之一等情形,车辆所有人或管理人需承担相应责任。
三、交通事故中如何认定需担连带责任情形
在交通事故中,需担连带责任的情形主要有:一是共同侵权。比如两人或多人共同故意或过失实施侵权行为致损,各侵权人承担连带责任。二是教唆、帮助他人实施侵权行为。如教唆未成年人在道路上故意制造交通事故,教唆者要担责。三是车辆所有人或管理人有过错。若知道或应当知道驾驶人无驾驶资格、醉酒等仍出借车辆,发生事故时可能担责。四是挂靠关系。被挂靠单位对挂靠车辆交通事故,在一定情形下承担连带责任。五是套牌车肇事。套牌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一致时,二者承担连带责任。六是未经允许驾驶他人机动车。机动车所有人或管理人有过错的,承担相应赔偿责任,若构成共同侵权,承担连带责任。
在交通事故中,连带责任的认定复杂且重要。当涉及以上几类承担交通事故连带责任的情况时,无论是车辆转让、雇佣关系、挂靠形式还是套牌车辆,一旦发生事故,各方责任的界定都关乎权益与义务。例如,在车辆多次转让未登记的情况下,最后受让人的责任明确;雇佣活动中雇员与雇主的连带责任也因雇员的过错而有所不同;挂靠情形和套牌车的连带责任规定同样影响着事故责任的承担。如果您对这些连带责任的具体适用、赔偿范围或其他相关法律问题还有疑问,不要错过寻求专业解答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详细解读。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