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几个人算团伙寻衅滋事
一般三人以上为“团伙”。寻衅滋事罪是指肆意挑衅,随意殴打、骚扰他人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三人以上共同实施寻衅滋事行为,可认定为团伙寻衅滋事。但具体是否构成犯罪,还需结合行为的情节、危害后果等因素综合判断。若情节轻微,可能不构成犯罪,仅给予治安管理处罚;若情节严重,达到法定标准,则应承担刑事责任。总之,判断是否为团伙寻衅滋事不能仅看人数,而要全面考量各种因素。
二、寻衅滋事罪的团伙认定标准是什么
寻衅滋事罪团伙认定主要看是否存在共同故意和共同行为。
共同故意方面,各成员需明知自己与他人配合实施寻衅滋事行为,对危害结果有共同追求或放任心态。
共同行为上,包括组织、策划、指挥团伙寻衅滋事活动,或积极参与实施随意殴打他人、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强拿硬要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等具体行为。
若多人基于共同故意,分工协作实施上述寻衅滋事行为,就可认定为团伙。比如数人约定去某商场无故殴打他人、扰乱秩序,且彼此配合,就构成寻衅滋事罪团伙。实践中,会综合各成员在犯罪中的作用、参与程度等,准确认定团伙及各成员责任。
三、寻衅滋事罪的主从犯认定标准是啥
寻衅滋事罪主从犯认定标准如下:主犯:
-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首要分子:起策划、指挥作用,对犯罪集团的全部罪行负责。
-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犯罪分子:积极参与实施犯罪,行为对犯罪结果起关键作用。从犯:
-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的实行犯:参与实施犯罪,但行为影响力小于主犯。
-在共同犯罪中起辅助作用的帮助犯:为犯罪提供协助,如提供工具、望风等,对犯罪结果影响力较小。
司法实践中,会综合各行为人在犯罪中的地位、作用、参与程度、行为方式及对危害结果的原因力等因素准确认定主从犯,进而量刑。
在理解团伙寻衅滋事的认定标准后,很多人或许还会有其他疑问。比如在团伙寻衅滋事案件中,各个参与者的量刑是如何区分的呢?是根据在事件中所起的作用大小,还是有其他明确的法律规定?另外,如果有人在团伙寻衅滋事过程中存在自首、立功等情节,又会对最终的判决产生怎样的影响?这些问题都与团伙寻衅滋事密切相关。要是你对这些方面还有困惑,那就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吧,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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