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隆银律师毕业于本科院校,拥有国家法律职业资格A证。他是云南悟同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昭通市行政专业委员会委员、昭通市昭阳区人民法院特约调解员。此前,他在大型企业法务部门任职两年,后进入检察机关工作一年多,积累了丰富经验。2014年9月取得律师执业资格证,2015年加入云南悟同律师事务所并在2019年成为合伙人。
在办理的马XX故意伤害案中,2020年3月21日,马XX在工地与他人因琐事冲突致史X1轻伤二级。次日马XX主动配合调查,但初期供述不完整。后被刑事拘留、逮捕。检察院以故意伤害罪起诉,建议判处一年二个月。程隆银律师介入后,制定“认罪认罚+赔偿谅解+情节辩护”策略。他与马XX沟通认罪认罚后果助其签署具结书,并积极与被害人协商促成赔偿68000元并获谅解书。庭审围绕策略辩护,强调马XX初犯偶犯、已获谅解等情节求从轻及缓刑。法院最终判决马XX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程隆银律师秉持“法理精湛,暖心为民”理念,用严谨专业态度服务,耐心倾诉求,精准分析案件,全力维护当事人最大合法权益。他致力于为当事人妥善解决问题,也为社会贡献力量,成为当事人信赖的法律依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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