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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儿是否有宅基地的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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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1.07 · 1621人看过
导读:宅基地所有权归集体不可继承,但女儿可继承地上房屋间接使用宅基地。按“房地一体”原则,无论是否出嫁,女儿作为法定继承人都能继承房屋并继续使用对应宅基地;若房屋坍塌无法居住,村集体有权收回。若女儿是本村成员且符合申请条件,可经程序取得宅基地使用权;户口迁出则只能继承房屋,不能翻建,房屋丧失价值后宅基地由集体收回。
女儿是否有宅基地的继承权

一、女儿是否有宅基地的继承权

宅基地所有权归集体,不能继承,但女儿在特定情况下可继承宅基地上房屋,间接使用宅基地。

根据“房地一体”原则,若宅基地上有房屋,女儿作为法定继承人之一,无论是否出嫁,都有房屋继承权。继承房屋后,可继续使用房屋所占宅基地。不过,若房屋自然坍塌、无法居住,村集体有权收回宅基地。

另外,若女儿为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且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在继承房屋等情况下,可经相关程序取得宅基地使用权。若女儿户口已迁出村集体,只能继承房屋,不能对房屋进行翻建、重建等,待房屋丧失使用价值,宅基地由集体收回。

二、女儿能否继承宅基地使用权

宅基地所有权归集体,不能继承,但地上房屋可继承,基于“房地一体”原则,女儿能通过继承房屋获得宅基地使用权。

若女儿为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且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无论是否与父母分户,在继承房屋后可按规定办理确权登记。若女儿已将户口迁出本村,不再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同样能继承房屋并使用宅基地,不过房屋不得翻建、重建,待房屋自然坍塌后,宅基地由集体收回。法律平等保护男女继承权,女儿与儿子有平等继承父母房屋及相应宅基地使用权的权利。

三、儿子能否继承宅基地使用权

宅基地所有权归集体,不能继承,但宅基地上房屋属个人财产,儿子能否继承其使用权分情况。

若儿子为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可基于“地随房走”原则,继承房屋并继续使用宅基地。若不符合申请条件,可继承房屋,但不得对房屋进行翻建、改建、扩建等,待房屋自然坍塌后,宅基地由集体收回。

若儿子已不是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同样可依法继承房屋所有权及宅基地使用权,直至房屋灭失。不过此后无法再申请本村宅基地。

在探讨女儿是否有宅基地的继承权时,我们还需关注与此紧密相关的问题。比如,若女儿继承了宅基地上的房屋,在房屋修缮、重建方面有哪些规定呢?一般来说,对继承房屋进行修缮要遵循当地乡村规划和相关规定,重建则可能需要更严格的审批手续。另外,女儿户口已迁出农村的情况下,对宅基地和房屋的权益又会受到怎样的影响呢?这也会涉及到后续的使用和处置。若你对女儿宅基地继承权相关的这些拓展问题存在疑问,或是想进一步了解详细法律规定,别错过获取专业解答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精准答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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