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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属对患者死因有怀疑该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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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3.02 · 13322人看过
导读:医疗纠纷争议双方当事人可以请法医病理学人员参加尸检,也可以委派代表观察尸检过程。尸检及病理检查是明确疾病和死因的最为客观的手段,是医患双方的客观的证据之一,尤其是医疗纠纷中确定责任不可缺少的参考内容。
家属对患者死因有怀疑该怎么处理

一、家属对患者死因有怀疑该怎么处理

如果患者家属认为医生在医疗过程中存在过错,可先与院方沟通,如院方对自己的过错予以认可,双方可就赔偿问题进行协商。

如果院方不认可医疗行为存在过错,患方可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会选择专业鉴定机构对医疗行为是否存在过错,以及医疗过错对患者死亡的不良后果应当承担的责任程度进行鉴定,并得出鉴定结论。

死者死因不明确或者死者亲属对死者死因有异议的,可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在患者死亡后48小时内,由取得相应资格的机构和病理解剖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尸检。具尸体冻存条件的,可延长至7日。

医疗事故争议,死者亲属可提请卫生行政部门进行处理,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可作为卫生行政部门处理医疗纠纷案件、作出行政处罚的法定依据,也可在诉讼中作为证据,但不是必然的定案依据。

注意:

在调解或起诉时,患者或死者亲属应尽可能获取并妥善保存相关就诊和治疗资料。

具体包括:患者的门诊病历、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以及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病历资料,留作证据使用。

二、医疗纠纷诉讼一定要经过医疗事故鉴定吗?

我国法律并没有规定医疗纠纷诉讼一定要经过医疗事故鉴定,医疗事故鉴定并非医疗纠纷诉讼的前置程序。一般的说,患者只要有证据证明自己或已死亡的亲属接受过医疗机构的诊断、治疗,并因此受到损害,就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损害赔偿,人民法院就应当立案受理。

出现医疗事故导致患者死亡的,此时需要先对患者死因进行确定,若家属对死因存在疑虑的话,可以在规定时间内,申请由取得相应资格的机构和病理解剖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尸检。当然之后对医疗事故的处理也是需要根据死因进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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