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串通损害商业声誉罪如何定刑
我国《刑法》规定的是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若多人串通实施此犯罪行为,依据《刑法》第二百二十一条,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同时,依据《刑法》第二十五条,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对于串通实施该犯罪的各行为人,将按照其在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分别量刑。主犯需承担主要责任;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司法实践中,“重大损失”和“其他严重情节”是认定入罪的关键,标准由相关司法解释及司法实际情况确定。
二、串通损害商业声誉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串通损害商业声誉,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是给他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二是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利用互联网或者其他媒体公开损害他人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的;造成公司、企业等单位停业、停产六个月以上,或者破产的。若存在上述情况,公安机关会予以立案,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此罪可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三、串通损害商业声誉罪怎么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犯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此罪是指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这里的“重大损失”和“其他严重情节”是定罪量刑的重要考量因素。司法实践中,重大损失一般指因商业信誉、商品声誉受损导致的直接经济损失数额较大等;其他严重情节包括多次实施损害行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等。单位犯此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规定处罚。
在探讨串通损害商业声誉罪如何定刑时,除了明确的量刑标准,还有一些相关问题值得关注。比如定罪后可能面临的民事赔偿问题,受损企业有权要求侵权方赔偿因商业声誉受损而遭受的经济损失。另外,对于单位犯罪的情况,不仅单位会被判处罚金,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也会被追究刑事责任。如果您对串通损害商业声誉罪的定刑细节、民事赔偿范围或者单位犯罪的具体认定等还有疑问,别让困惑困扰您。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精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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