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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衅滋事派出所必须立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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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1.04 · 1415人看过
导读:寻衅滋事属公诉案件,由公安机关管辖,派出所并非必须立案。公安机关接到报案等后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追究刑事责任且属自身管辖的应立案。存在情节显著轻微、过追诉时效、特赦免除刑罚、告诉才处理未告诉、嫌疑人死亡等情况时,可能不予立案。对立案决定有异议,可向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复议,不服再向上一级复核。
寻衅滋事派出所必须立案吗

一、寻衅滋事派出所必须立案

根据法律规定,对于寻衅滋事行为,派出所并非必须立案。

寻衅滋事属于公诉案件,一般由公安机关管辖。公安机关在接到报案、控告、举报或者发现犯罪事实后,会进行审查。如果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立案。

但存在一些特殊情况,比如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公安机关可能不予立案

若对是否立案有异议,可向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仍不服的,可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复核。

二、寻衅滋事立案需满足哪些条件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寻衅滋事,破坏社会秩序,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1.随意殴打他人造成他人身体伤害、持械随意殴打他人或者具有其他恶劣情节的;

2.追逐、拦截、辱骂他人,严重影响他人正常工作、生产、生活,或者造成他人精神失常、自杀或者具有其他恶劣情节的;

3.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价值二千元以上,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三次以上或者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4.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三、寻衅滋事立案标准是什么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寻衅滋事,破坏社会秩序,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1.随意殴打他人造成他人身体伤害、持械随意殴打他人或者具有其他恶劣情节的;

2.追逐、拦截、辱骂他人,严重影响他人正常工作、生产、生活,或者造成他人精神失常、自杀或者具有其他恶劣情节的;

3.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价值二千元以上,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三次以上或者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4.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当探讨寻衅滋事派出所必须立案吗这个问题时,除了直接的立案与否,还有相关的后续情况值得关注。若派出所决定立案,后续会展开侦查工作,收集证据以确定犯罪事实。而若不立案,当事人有权利申请复议。另外,寻衅滋事即便不构成刑事犯罪,也可能面临治安管理处罚。如果你对寻衅滋事立案的标准、不立案后的复议流程或者治安处罚的具体内容等还有疑问,别让困惑困扰自己。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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