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征用土地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
征用土地拆迁补偿标准依据《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因土地性质不同而有别。
对于集体土地:补偿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以及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至少每三年调整或重新公布一次。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对于国有土地上房屋: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补偿有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与临时安置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被征收房屋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评估确定。
二、征地拆迁补偿款何时发放
征地拆迁补偿款的发放时间需依据具体情况和相关规定确定。一般而言,应遵循“先补偿、后搬迁”原则。
若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前,应发放补偿款。
若是集体土地征收,依据《土地管理法》等规定,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后,相关部门应及时足额支付补偿费用。通常在征收土地公告发布后,会在一定时间内支付,实践中多在签订补偿协议后的几个工作日至几个月内发放。若未按时发放,被征收人可通过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等方式维权。
三、征地拆迁补偿款发放逾期怎么办
征地拆迁补偿款发放逾期,可通过以下途径解决:
首先,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征收补偿应遵循先补偿、后搬迁原则。若补偿款逾期未发,被征收人可先与征收方沟通协商,要求其说明逾期原因并明确发放时间。
若协商无果,可向其上级政府部门反映,申请行政复议,要求监督征收方及时发放补偿款。
也可根据相关协议约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征收方履行补偿协议,支付逾期利息等合理赔偿。在维权过程中,要注意收集征收公告、补偿协议、沟通记录等证据,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当我们了解了征用土地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之后,还有一些与之紧密相关的问题值得关注。比如,在获得拆迁补偿后,土地上的附属物,像农作物、养殖物等的后续处理该如何进行,是否有额外的补偿规定。另外,若对拆迁补偿标准存在异议,该通过怎样的合法途径去申请复核和协商。这些都是在征用土地拆迁过程中可能遇到的实际问题。如果你在征用土地拆迁补偿方面还有更多疑问,无论是对标准细节,还是后续相关问题,都可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精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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