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刑事司法鉴定的步骤是什么
刑事司法鉴定一般按以下步骤进行:
首先是委托。案件的当事人、代理人、辩护律师等可向司法机关提出鉴定申请,司法机关决定委托鉴定机构。
其次是受理。鉴定机构收到委托后,会审查委托的鉴定事项,看是否属于本机构业务范围、提供的鉴定材料是否真实完整等,符合要求则受理。
接着是初次鉴定。鉴定机构指定鉴定人对委托事项进行鉴定,鉴定人根据专业知识和技术手段得出鉴定意见。
若当事人对初次鉴定意见有异议,可申请补充鉴定或重新鉴定。补充鉴定针对原鉴定事项有新的情况或遗漏;重新鉴定则在原鉴定机构、人员不具备资格等法定情形下进行。
最后出具鉴定文书,鉴定机构和鉴定人需对鉴定意见负责。
二、刑事司法鉴定由个人去吗
刑事司法鉴定是否由个人去要分情况。在刑事诉讼中,公检法机关为查明案情,可依职权启动鉴定,通常由其指派或聘请鉴定人进行,此时并非个人去委托鉴定。
但在某些情况下,个人也可申请鉴定。比如自诉案件中,自诉人可自行委托有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鉴定,以获取证据支持诉求;在一些案件里,当事人对已有的鉴定意见有异议,也能申请重新鉴定。不过,个人委托鉴定需选择有相应资质的鉴定机构,且所获鉴定意见需经司法机关审查认定后才具有证据效力。
三、刑事司法鉴定费用谁出
刑事司法鉴定费用承担需分情况。在侦查阶段,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为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相关费用由侦查机关承担,不应向当事人收取。若当事人自行委托司法鉴定机构进行鉴定,费用由当事人自行承担。
在诉讼过程中,如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害人等为证明自己的主张申请鉴定,鉴定费用一般先由申请人垫付,最终根据鉴定结果和法院判决确定由哪方承担。若鉴定结果对申请人有利,费用可能由对方承担;若不利,则可能自行承担。
当我们梳理刑事司法鉴定的步骤是什么之后,还需关注两个紧密关联的实用问题。申请鉴定的材料准备及对鉴定意见的异议处理。申请鉴定时,需提交身份证明、案件相关文书、明确的鉴定事项说明等材料,材料不全可能延误受理;若对鉴定意见存疑,需在法定时限内提出,符合“鉴定机构不具资质”“程序违法”等情形可申请重新鉴定。这些细节常影响鉴定效力,若您在实际操作中对材料清单、异议申请流程等仍有困惑,或需进一步了解特定案件的鉴定适配性,别犹豫,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精准答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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