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何终结法院执行程序案件
终结法院执行程序案件通常有以下几种方式:
执行完毕:被执行人履行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执行程序即告终结。
当事人和解: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且被执行人按照和解协议履行完毕,可终结执行。
被执行人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这种情况下,执行程序终结。
法人或其他组织终止,无财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受人:执行程序也会终结。
在执行过程中,若符合上述情形之一,当事人可向执行法院提出书面申请,经法院审查核实后,裁定终结执行程序。
二、终结法院执行需满足哪些条件
终结法院执行需满足以下法定条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1.申请人主动撤销执行申请;
2.据以执行的生效法律文书被依法撤销;
3.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且无义务承担人;
4.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养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
5.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债务,无收入来源且丧失劳动能力;
6.人民法院认定的其他应当终结执行的情形(如被执行人破产清算终结无剩余财产、执行标的已灭失且无替代履行可能等)。
上述情形出现时,执行程序无必要或不可能继续,法院应裁定终结执行,永久终止本案执行程序。
三、法院执行终结后还能恢复吗
法院执行终结后,符合法定情形时能恢复执行。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因申请人撤销申请而终结执行后,申请人在规定期限内再次申请执行且法院经审查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恢复执行。若据以终结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等,也可恢复。恢复执行一般要由当事人提出申请,法院审查是否符合恢复条件,一旦恢复,执行程序将继续进行,法院会采取查询、冻结、划拨等执行措施,以实现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权利义务。
当探讨如何终结法院执行程序案件时,除了了解终结执行程序的常规方式,还需知晓后续可能面临的问题。比如终结执行后,如果发现被执行人有新的可供执行财产,申请执行人可再次申请执行。并且,终结执行并不意味着执行依据的法律效力消失,若出现法定情形,执行程序可能恢复。另外,执行程序终结后,当事人在执行过程中达成的和解协议等相关事项的履行和监督也值得关注。若你对终结法院执行程序案件后的这些拓展问题仍有疑问,想进一步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和处理办法,别错过获取专业法律建议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让专业人士为你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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