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律师侦查阶段会见有哪些注意事项
侦查阶段律师会见需注意以下方面。手续上,要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法律援助公函,按规定在48小时内安排会见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案件,经侦查机关许可会见。
内容方面,要避免诱导、教唆犯罪嫌疑人作虚假陈述或翻供,不得帮助犯罪嫌疑人隐匿、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不得泄露办案机关秘密和案情信息。
行为规范上,遵守看守所会见规定,不得私自传递物品、信件,不得为犯罪嫌疑人传递案件线索。要文明会见,不得有侮辱、谩骂监管人员等不当行为。注意保护自身安全,遇异常情况及时与监管部门沟通。
二、律师侦查阶段是否有权阅卷
在侦查阶段,律师没有阅卷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案卷材料。
侦查阶段是收集证据、查明犯罪事实的过程,案件情况尚在动态变化中,为保障侦查活动顺利进行,避免干扰侦查工作,此阶段未赋予律师阅卷权。不过,律师在此阶段可以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和案件有关情况等。待案件进入审查起诉阶段,律师便可行使阅卷权。
三、律师侦查阶段会见规定是怎样的
侦查阶段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有明确规定。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法律援助公函,可要求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看守所应及时安排,至迟不超48小时。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须经侦查机关许可。辩护律师会见时不被监听,可了解案件有关情况,提供法律咨询等;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可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核实有关证据。这些规定保障了律师会见权,也兼顾了侦查工作的需要。
当我们梳理律师侦查阶段会见有哪些注意事项时,还需关注两个常见关联问题:一是会见后律师如何向家属准确传递案件信息(需注意不泄露侦查秘密,仅能告知法定可公开的内容);二是会见中律师需重点核实的案件核心细节(比如当事人是否被刑讯逼供、是否有自首立功情节等)。这些问题看似细微,却直接影响案件后续走向。若您正面临家人被拘留、急需律师会见但对相关流程或细节仍有疑问,别错过专业指引。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让资深律师为您解答疑惑,帮您理清侦查阶段的关键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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