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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给小三现金妻子能否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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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1.01 · 1870人看过
导读:丈夫未经妻子同意,擅自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小三,损害妻子对共同财产的平等处理权,属无权处分。夫妻婚姻存续所得财产一般为共同财产,重要处理需双方协商一致。妻子可向法院起诉,以共同财产权受侵害为由要求小三返还不当得利;若法院认定赠与无效,小三应返还相应款项。
丈夫给小三现金妻子能否要回

一、丈夫给小三现金妻子能否要回

首先,丈夫未经妻子同意,擅自将夫妻共同财产给予小三,这种行为损害了妻子对共同财产的平等处理权。

妻子有权要求小三返还这部分财产。因为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丈夫给小三现金的行为属于无权处分。

妻子可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以夫妻共同财产权受到侵害为由,要求小三返还不当得利。法院通常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审理和判断,若认定丈夫赠与小三财产的行为无效,小三应返还相应款项。

二、丈夫给小三的现金妻子有权要回吗

妻子有权要回丈夫给小三的现金。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处理权。丈夫未经妻子同意,擅自将夫妻共同财产给予小三,属于无权处分行为。

这种处分行为既损害了妻子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合法权益,也违背了公序良俗原则。根据法律规定,无权处分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

所以妻子可以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要求小三返还丈夫给予的现金。在诉讼过程中,妻子需要提供证据证明丈夫向小三给予现金的事实以及该现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法院经审理认定情况属实后,通常会支持妻子的诉求,判决小三返还相应款项。

三、丈夫给小三买房的借款是不是共同债务

丈夫给小三买房的借款通常不算夫妻共同债务。依据《民法典》规定,夫妻共同债务是基于夫妻共同意思表示,或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所负债务

丈夫给小三买房,并非为夫妻共同生活或共同生产经营,这一行为违背公序良俗,不是夫妻双方的共同意愿。因此该借款不符合夫妻共同债务的构成要件

债权人起诉要求夫妻双方共同偿还,妻子可举证该借款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法院一般不会认定此为夫妻共同债务,会判决由丈夫个人承担还款责任。

丈夫给小三现金妻子能否要回,核心在于该款项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除了明确能否主张返还,实际维权中还需关注两个关键问题:一是举证责任。需提供丈夫取款记录、消费凭证,或证明小三无合法依据取得现金的证据;二是小三的抗辩情形,若其主张款项是特殊节日赠与、借款等,需结合具体事实判断是否成立。此外,大额现金返还还可能涉及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范围。如果您正面临此类纠纷,对举证细节、返还流程或不同情形下的法律后果仍有疑问,别让困惑耽误维权时机,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将为您针对性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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