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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没领证的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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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7 · 26642人看过
导读:我们一般也是按照各半进行分割的,对于共同债权各半分享,同样,如果是共同债务也需要各半偿还。另外,在进行办理离婚的时候,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然后离婚。

结婚没领证的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一、没有结婚证离婚时财产怎样分割

1、可以分割的财产,按各自享有的财产份额进行分割;不宜分割的财产,根据生产和生活的实际需要归一方所有,分得该财产的一方对另一方按照其应得财产的份额折价补偿。

2、对当年无收益的养殖业、种殖业,从有利于发展生产和经营管理考虑,合理分割或折价归一方,由得业者补偿另一方应得份额款。

3、对双方共同投资的与他人合伙经营的企业或店铺等,由双方就该合伙投资份额享受权利、承担义务,或视经营情况折款归一方,由得业者补偿另一方应得份额款。

4、共同债权各半分享;共同债务各半偿还。但共同债权、债务份额不均等的,按份额享有和承担。对共同债务应互负连带清偿责任。

二、没有结婚证如何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1049条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对于没有结婚证而起诉离婚的,根据法律规定要按不同的情况进行不同的处理。未按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1、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前,男女双方已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2、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非法同居关系处理。

由上述规定可以看出,94年之后未领结婚证的事实夫妻,已经不属于事实婚姻的范畴,视具体情况分别予以处理。如果双方已符合结婚登记所要求的全部条件,而到法院起诉要求离婚的话,人民法院会告知你应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如果补办,即从双方均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时起认可夫妻关系并按离婚诉讼处理;如果不补办结婚证的话,法院就会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关于结婚没领证的离婚财产如何分割这个问题,我们要注意,我们一般也是按照各半进行分割的,对于共同债权各半分享,同样,如果是共同债务也需要各半偿还。另外,在进行办理离婚的时候,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然后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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