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南通的法律界,有一位备受瞩目的律师——张宓,她就职于北京市盈科(南通)律师事务所。张宓律师拥有华东政法大学法学硕士学位,自2019年开启执业生涯,至今已有数年时间,执业证号为1320xxxxxxxxx8635,服务地区主要为南通,联系地址位于南通市崇川区工农南路128号天宝国能大厦3F。
张宓律师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上百件,有着深厚的实务积淀。她深耕于婚姻家事及公司领域,成功办理相关案件百余件,其中婚姻家事案件占比约70%,在离婚纠纷、析产继承纠纷、赠与财产纠纷等细分类型上也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她不仅是北京市盈科(南通)律师事务所家族财富管理与传承法律事务部副主任、女律师工作委员会委员、盈科(南通)品牌建设与宣传委员会副主任,还担任南通科技职业学院法学教师以及南通市第二中学法制副校长。她始终秉持“深耕专业、恪守诚信、尽心履职、不负所托”的执业理念,为当事人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
在众多案件中,有一起离婚纠纷案件充分展现了张宓律师的专业能力。原告谭X委托张宓律师代理其与被告鲍XX的离婚纠纷案件。原告诉请准予离婚,并要求婚生女鲍X由自己抚养,被告每月支付抚养费5000元至其独立生活止。原、被告于2018年12月22日登记结婚,2017年4月9日生育一女鲍X。原告称双方婚前缺乏了解,婚后性格不合,长期分居,夫妻感情已完全破裂,而被告未到庭应诉,也未提交答辩状。
案件于2025年10月9日立案,适用简易程序,并于2025年11月20日公开开庭审理。原告及其委托诉讼代理人张宓到庭参加诉讼,被告经合法传唤未到庭,法院依法进行了缺席审理。经审理查明,被告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出具了《婚内出轨协议》,承认出轨并致案外人怀孕,原告据此主张夫妻感情破裂并请求离婚。最终,法院判决准予原告谭X与被告鲍XX离婚,婚生女鲍X由原告抚养,被告自判决生效之日起每月支付抚养费800元,至鲍X年满18周岁止,每半年支付一次。
这起案件的胜诉,不仅体现了张宓律师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对证据的精准把握和运用,也展现了她为当事人争取合法权益的专业态度。在面对复杂的婚姻纠纷时,她能够深入了解案件情况,抓住关键证据,为当事人制定合理的诉讼策略。
张宓律师凭借丰富的办案经验、专业的法律知识和认真负责的态度,赢得了当事人的信赖和好评。对于那些在婚姻家事或公司法律事务中遇到问题的当事人来说,张宓律师无疑是一位值得托付的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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