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陕西泽诚律师事务所,有一位资深律师魏宪合,他自2010年起便投身法律行业,凭借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办案经验,在法律领域崭露头角。魏宪合毕业于西北政法大学,拥有本科学历,目前是陕西泽诚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管委会副主任,同时还担任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以及西安市长安区劳动仲裁委兼职仲裁员。
魏宪合律师的服务地区广泛,主要覆盖西安、咸阳,同时还包括渭南、安康、商洛、汉中、宝鸡等地。他累计办案已超过2000多件,擅长处理各类合同纠纷、交通事故以及刑事辩护等案件。他始终秉持着“律师这行,本质是个手艺活。靠专业吃饭,凭良心做事,对得起委托,睡得好觉!”的执业理念。
在山东省XX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不当得利纠纷案件中,充分展现了魏宪合律师的专业能力和办案经验。该案中,上诉人伊XX与被上诉人杨XX曾为恋爱同居关系。分手后,伊XX主张杨XX在关系期间收取其392,712元构成不当得利,要求返还。而杨XX则认为该款项属于同居期间共同生活支出,且双方已签订《分手协议》明确“再无债务纠纷”,不应返还。
魏宪合律师作为杨XX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参与了此案。在一审中,他协助杨XX收集证据,精心准备了《分手协议》和生活支出凭证等重要证据,主张款项性质为共同开销且已通过协议了结全部债务。他的这一观点得到了一审法院的采纳,一审法院最终驳回了伊XX的诉请。然而,伊XX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了上诉,认为协议仅针对特定借款,不应涵盖全部经济往来。
二审中,魏宪合律师继续代理杨XX出庭应诉。他围绕协议整体解释、款项性质及举证责任等核心争议进行了有力抗辩。尽管双方在二审中未提交新证据,但魏宪合律师凭借其对案件的深入理解和专业的法律知识,成功说服了二审法院。二审法院认为,双方同居期间经济往来频繁,款项属于共同生活开支,伊XX未能举证证明杨XX获利无法律依据,不符合不当得利构成要件。同时,《分手协议》中“再无债务纠纷”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合法有效,应解释为对同居期间全部经济纠纷的一并了结。最终,二审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伊XX主张返还392,712元的请求不予支持,二审案件受理费也由伊XX承担。
从这起案件可以看出,魏宪合律师在处理复杂的民事纠纷时,有着清晰的办案思路和精准的判断能力,能够为当事人提供有效的法律支持,最大程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对于有法律需求的当事人来说,魏宪合律师丰富的办案经验和专业能力无疑是值得信赖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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