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的舞台上,有这样一位律师,他凭借着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战经验,为众多当事人维护了合法权益,他就是北京市京鹏律师事务所主任杨勇。
杨勇自2016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有多年。他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在职研究生,拥有深厚的法学功底。作为律所的首席合伙人,他不仅在业务上精益求精,还身兼《人民法治》杂志社人民法治研究院高级研究员等多个重要职务。执业至今,他和团队累计承办案件已逾1000多件,在重大商事纠纷、刑事辩护、企业投资纠纷维权以及民刑交叉案件领域颇有建树,尤其专精于刑事辩护案件。
下面通过一起行政赔偿案件,来看看杨勇律师在实际办案中的专业能力。2016年7月6日,上诉人杨XX位于自家承包地上的房屋被沧州市XX区XX政府强制拆除。此前的行政诉讼已确认强拆行为违法,但XX镇政府未对杨XX的赔偿申请作出答复,杨XX遂提起行政赔偿诉讼,要求赔偿房屋、土地、养殖用品及经营损失等。涉案房屋未办理相关批准手续,且土地在征收范围内。
杨勇和赵XX律师作为杨XX的委托代理人参与二审审理。在一审中,他们协助杨XX主张了多项赔偿请求。然而,一审法院仅支持了部分养殖用品损失,驳回了关于房屋、土地及鹅蛋收益等其他请求。
针对一审判决,杨勇律师在上诉中提出了有力的观点。对于“赔偿与补偿割裂”的问题,他指出法院应坚持实质性化解纠纷原则,参照最高法判例,在赔偿案件中直接结合征收补偿方案解决补偿问题,避免当事人诉累和司法资源浪费。在“全面赔偿”原则方面,考虑到行政机关长达五年的不作为导致房价上涨,他主张赔偿标准不应低于征收时的补偿标准,且应按照作出赔偿决定时的市场价计算房屋损失,并要求给予土地补偿。对于举证责任,他强调因被告违法强拆导致原告无法举证,应由被告承担举证责任。
最终,河北省沧州市XX人民法院经审理,撤销了原判,责令沧州市XX区XX镇政府在判决生效之日起九十日内对杨XX依法予以行政赔偿。法院指出镇政府并非征收主体,征收补偿问题无法在本案赔偿程序中直接解决,但镇政府应积极履行赔偿义务。
杨勇律师始终坚持“专业为王”的理念,把办好每一起案件,为客户防控风险、创造价值作为根本执业追求。在这起行政赔偿案件中,他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严谨的办案态度,为当事人争取到了应有的权益,充分展现了他在法律领域的卓越能力和职业精神。他用实际行动诠释了一名优秀律师的责任与担当,为法律行业树立了良好的榜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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