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波律师现执业于四川太白律师事务所,担任绵阳、江油婚姻纠纷调解员,同时也是太白律所刑事辩护团队负责人。在专业资质方面,他具备扎实的法律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
在2017年7月至9月期间,被告人杨X、杨XX、龚X三人利用透视麻将实施诈骗,骗取他人赌资24000元,9月22日被当场抓获。刘波律师担任被告人龚X的辩护人。面对公诉机关的指控,刘波律师提出四点核心辩护意见。指出龚X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应认定为从犯;辩称龚X收到的7000元是私人欠款;出示收条证明龚X主动退赃;强调龚X系初犯、偶犯且认罪态度好。
蓬溪县人民法院审理后,采纳了刘波律师关于“龚X系从犯”以及“积极退赃”的辩护意见。原本公诉机关建议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至一年”,最终法院认定龚X为从犯并从轻处罚,判决单处罚金10000元,龚X免予牢狱之灾。
刘波律师坚持“高效、诚实、信用、尽责”的执业信条,在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道路上不断前行。他担任婚姻纠纷调解员,积极参与社会纠纷的调解工作,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贡献力量。其在刑事案件中的专业辩护,也体现了他对法律公正的追求和对当事人权益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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