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领域,有这样一位经验丰富、值得信赖的律师,他就是魏宪合。魏宪合律师毕业于西北政法大学,自2010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有多年的法律从业经验。他是陕西泽诚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管委会副主任,还担任着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和西安市长安区劳动仲裁委兼职仲裁员等职务。多年来,他累计办案超2000多件,其擅长领域包括各类合同纠纷、交通事故、刑事辩护等,主要服务地区为西安和咸阳,同时也为渭南、安康、商洛、汉中、宝鸡等地的客户提供服务。
魏宪合律师秉持着“律师这行,本质是个手艺活。靠专业吃饭,凭良心做事,对得起委托,睡得好觉!”的执业理念,在每一个案件中都尽心尽力,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利益。他的专业能力和敬业精神,赢得了众多当事人的信任和好评。
接下来,我们就通过一个具体的案例,来看看魏宪合律师在实际办案中的出色表现。在山东省XX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不当得利纠纷案件中,上诉人伊XX与被上诉人杨XX曾为恋爱同居关系。分手后,伊XX主张杨XX在恋爱期间收取其392,712元构成不当得利,要求杨XX返还。而杨XX则认为该款项属于同居期间共同生活支出,并且双方已经签订了《分手协议》,明确“再无债务纠纷”,所以不应返还。
在一审中,魏宪合律师接受杨XX的委托,协助他收集证据。魏律师提交了《分手协议》、生活支出凭证等证据,主张款项性质为共同开销,而且双方已经通过协议了结了全部债务。一审法院采纳了魏律师的意见,驳回了伊XX的诉讼请求。然而,伊XX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了上诉,他认为协议仅针对特定借款,不应该涵盖全部经济往来。
到了二审阶段,魏宪合律师继续代理杨XX出庭应诉。他围绕协议整体解释、款项性质及举证责任等核心争议进行抗辩。虽然双方在二审中都没有提交新证据,但魏律师凭借扎实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办案经验,在法庭上据理力争。最终,二审法院认为,双方同居期间经济往来频繁,这些款项属于共同生活开支,伊XX未能举证证明杨XX获利无法律依据,不符合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同时,《分手协议》中“再无债务纠纷”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合法有效,应解释为对同居期间全部经济纠纷的一并了结。因此,二审法院驳回了伊XX的上诉,维持原判,伊XX主张返还392,712元的请求不予支持,二审案件受理费也由伊XX承担。
通过这个案例,我们可以看到魏宪合律师在处理案件时的专业和严谨。他能够准确把握案件的关键要点,收集有力的证据,为当事人制定合理的诉讼策略。无论是在一审还是二审中,他都能充分发挥自己的专业能力,为当事人争取到了有利的判决结果。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