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成都法律界,都燕果律师可谓是声名远扬。他毕业于四川大学,自2010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有多年的法律从业经验,是四川循定律师事务所的主任。都燕果律师凭借着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在民商事诉讼、刑事辩护、公司综合治理等领域取得了显著的成绩。
都燕果律师带领团队累计承办案件已逾800件,其中民商事诉讼与刑事辩护领域的相关案件就有400余件。在民商事诉讼中,他尤为专精于重大合同纠纷与公司法律事务;在刑事辩护方面,擅长处理各类职务犯罪与经济犯罪案件。此外,在行政诉讼及其他领域,他也有着丰富的实践经验。
都燕果律师一直秉持着“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对待每一个案件都全力以赴。他的专业能力和敬业精神,赢得了众多客户的信任和好评。
下面我们来看一个都燕果律师办理的典型案例。2023年4月,本案当事人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某市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后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2024年4月,案件移送至某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经检察机关依法审查查明,当事人法律意识淡薄,将其名下的一张银行卡及手机卡提供给他人使用,涉案账户在此期间转入资金共计人民币43万余元,其中包含已查明的四起电信网络诈骗案件资金共计人民币34万余元,当事人从中获利两千余元。案发后,当事人经公安机关电话通知,主动到案并如实供述全部事实,自愿认罪认罚。
面对这样的案件,都燕果律师迅速展开工作。他仔细研究案件细节,与当事人充分沟通,了解案件的来龙去脉。在他的积极协调与见证下,当事人主动退缴了全部违法所得,并对一名主要被害人进行了经济赔偿,获得了被害人的书面谅解。都燕果律师还积极与检察机关沟通,向检察机关阐述当事人的从轻情节和社会危害性已显著降低的情况。
最终,检察机关审查后认为,当事人的行为虽已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但鉴于其犯罪情节轻微,具有自首、认罪认罚法定从宽情节,且已退赃退赔、取得被害人谅解,社会危害性已显著降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之规定,对当事人作出不起诉决定。
这个案例充分体现了都燕果律师在刑事辩护领域的专业能力和丰富经验。他能够精准把握案件的关键,为当事人制定合理的辩护策略,最大程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整个案件过程中,都燕果律师始终以当事人的利益为出发点,积极协调各方关系,为当事人争取到了最好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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