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介绍:
程杰律师毕业于浙江工业大学,自2016年起执业,执业证号为1330xxxxxxxx0049,现任职于浙江五民律师事务所,担任主任一职。他服务地区覆盖杭州及浙江全省,联系地址为杭州市拱墅区萍水东街运河万科中心b区b2幢2层五民律师事务所(金华银行楼上)。程杰律师擅长刑事辩护、合同纠纷、房屋拆迁、债权债务、婚姻家庭、交通事故、侵权赔偿、法院执行等诉讼业务及公司法律顾问、不良资产尽调处置、公司股权激励等非诉业务。他还是浙江省律师协会仲裁与调解专业委员会委员等多个协会职务成员,荣获律图网2021-2025年度优秀青年律师先“蜂”榜、“2020年法治新时代高峰论坛年度先进模范个人”,也是浙江日报潮新闻“记者帮”帮帮团智库专家成员,执业以来办理1000+案件,其中婚姻案件500+。
执业理念:破民案、办民事、解民忧、帮民忙、惠民利
典型案例:
程杰律师代理的杨XX与王XX离婚后财产纠纷案,杨XX与王XX于2011年12月登记结婚,2014年9月共同购置杭州市某房屋。2017年杨XX发现王XX出轨,2018年1月双方经法院判决离婚。离婚后,因案涉房屋未办理产权登记且双方就分割事宜无法达成一致,杨XX委托程杰律师于2018年6月向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提起离婚后财产纠纷诉讼。庭审中,王XX辩称案涉房屋系其父母为养老购置,仅借用其与杨XX名义购买,房屋首付、贷款及装修费用均由父母支付,杨XX仅履行签字义务,故房屋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并仅提供存款小票作为父母出资的证据。
程杰律师接受委托后,首先对一审案卷材料进行全面分析,明确案件核心争议为“案涉房屋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及“王XX主张的‘父母出资还贷’是否成立”。针对王XX提交的存款小票,程杰律师指出该小票无法直接佐证资金来源为王XX父母,亦不能证明存入资金实际用于案涉房屋还贷。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案涉房屋购买于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应属夫妻共同财产,同时结合王XX出轨过错事实,主张分割时应兼顾“共同财产属性”与“过错方少分”原则。二审庭审中,程杰律师重点围绕“王XX提交的存款小票不足以证明父母还贷”展开质证,强调王XX应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
最终,二审法院采纳程杰律师的代理意见,认定“王XX主张婚后贷款系其父母提供的事实,因证据不足无法成立”,案涉房屋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合理分割。判决王XX向杨XX支付房屋折价款120万元,较一审增加40万元,还调整了评估费及案件受理费的负担比例,由王XX承担更多费用。程杰律师凭借专业的证据分析能力与精准的法律适用策略,成功为杨XX多争取40万元财产权益,充分维护了当事人在离婚财产分割中的合法权益。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