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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证据的认定方式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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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4 · 6925人看过
导读:1、一证一认,是指单个证据材料在法庭上出示,经双方当事人质证后,由法庭当庭对该证据作出认定,并说明采证与否的具体理由2、分组认定,是指几个证据材料相互关联,将其分类集中起来分成几组进行认定的方式3、综合认定,是指案件的全部证据材料经双方当事人质证后,对全案证据进行全面系统地综合归纳、分析作出的认定。
民事诉讼证据的认定方式是怎样的

民事诉讼证据的认定 方式

1、核心内容

作为证据,一般具有客观性、合法性、关联性三个特征,法官审查认定证据的证明效力也主要围绕这三个特征来进行。只有同时具备客观性、合法性、关联性并且经过当庭质证的证据,才能作为法院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民事诉讼中,证据认证是指法官对于当事人举出的和法院自行收集的证明材料,通过法庭质证,进行分析研究后,按照一定的标准鉴别真伪,确定其关联性和证明力,从而认定案件事实的一种诉讼活动。

2、一证一认方式。

一证一认是在调查阶段,由当事人逐一举证、质证,法官在证据质证后决定是否认定其证明效力。该种方式适用事实清楚、争执不大的简易纠纷案件,如果是案情复杂或证据较多案件,一证一认容易导致前面认定的证据被后面新提供的证据推翻。

3、一组一认方式。

即在调查阶段,法官根据当事人主张的事实指导当事人将相关的证据作为一组证据举证,经过对方当事人质证后,法官对于该组证据分别确认其有无证明效力。该认证方式在一定程度上能够保证证据的连贯性,避免认定证据时容易产生的矛盾。

4、综合认证方式。

综合认证是指经过法庭调查阶段的举证质证后,由法官认真审查证据是否具备客观性、合法性、关联性,各个证据之间的关系、相互有无矛盾、能否互相佐证,证据属性及证明力大小,间接证据能否形成证据链及每个证据在证据链中的地位、作用等,综合所有证据情况再认定证据的证明效力。

上面就是我们为大家整理的三种民事诉讼证据的认定的三种方式,我们在看过之后应该对这三种方式都有了一定的了解了。如果真的要进行民事诉讼的话一定要收集到合理合法的有效的证据,只有这样我们才有可能在诉讼中取得胜诉,不过我们的证据必须的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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