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辩护人毁灭证据罪立案标准的规定有哪些
辩护人毁灭证据罪指在刑事诉讼中,辩护人毁灭、伪造证据,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威胁、引诱证人违背事实改变证言或者作伪证的行为。
根据相关规定,该罪的立案标准为:一是辩护人实施了毁灭、伪造证据的行为。毁灭证据是使证据从物质形态上消失;伪造证据则是制造虚假证据。二是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这里强调对当事人的协助行为。三是威胁、引诱证人违背事实改变证言或者作伪证,威胁指以恶害相通告使证人产生恐惧,引诱是以利益等诱惑证人。只要辩护人实施上述行为之一,就应当予以立案追诉。此罪侵犯司法机关正常诉讼活动,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辩护人毁灭证据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06条,在刑事诉讼中,辩护人毁灭、伪造证据,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威胁、引诱证人违背事实改变证言或者作伪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情节严重”一般指毁灭、伪造重大案件证据;造成错案;严重干扰刑事诉讼活动等情形。若辩护人提供、出示、引用的证人证言或其他证据失实,非有意伪造,不属于伪造证据。
三、辩护人毁灭证据罪量刑情节有哪些
依据《刑法》第306条,在刑事诉讼中,辩护人毁灭、伪造证据,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威胁、引诱证人违背事实改变证言或者作伪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情节严重”一般指毁灭、伪造重大案件证据;造成错案;严重干扰刑事诉讼活动正常进行;毁灭、伪造证据手段恶劣;多次实施该行为等。同时,若辩护人提供、出示、引用的证人证言或其他证据失实,非有意伪造,不属于伪造证据。
在探讨辩护人毁灭证据罪立案标准的规定有哪些时,我们还需关注一些相关拓展内容。若辩护人实施毁灭证据行为后,对案件的正常审理进程造成严重干扰,导致司法资源的浪费,这在量刑时可能会被加重考量。另外,对于毁灭证据行为所涉及的证据类型、重要程度不同,也会影响到最终的定罪与量刑。比如关键证据的毁灭和一般证据的毁灭,在法律判定上会有明显差异。如果你对辩护人毁灭证据罪立案标准的更多细节、相关量刑情况还有疑问,别错过解决问题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员会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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