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损毁夫妻共同财产怎么认定
损毁夫妻共同财产认定需考量主观与客观因素。从主观上,需判断损毁方是否存在故意。若一方为在离婚时使自己多获财产,故意破坏、隐藏、转移共同财产,应认定为故意损毁。客观上,要确定财产属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一般为共同财产。还需考量行为后果,即是否导致财产价值实质性减少。若一方因正常使用致财产损耗,不属损毁;但人为破坏致财产价值降低,影响双方对财产平等处理权,则属损毁。离婚时,一方故意损毁共同财产,分割财产时可少分或不分。
二、损毁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形有哪些
损毁夫妻共同财产主要有以下情形:恶意挥霍:一方为达个人目的,在离婚期间或日常,故意大量消耗共同财产,如无节制购买奢侈品、进行高消费娱乐活动等。擅自处置:未经另一方同意,私自转让、变卖夫妻共同财产,像瞒着对方出售共有房产、车辆等。故意破坏:为泄愤或出于其他不良动机,故意损坏共有财物,如砸毁家具、电器等。不合理赠与:在未与对方协商情况下,将夫妻共同财产无偿赠与他人,严重损害另一方财产权益。
根据《民法典》规定,离婚时一方有损毁共同财产行为,分割财产时可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发现的,另一方可向法院起诉,请求再次分割。
三、损毁夫妻共同财产是否够罪
损毁夫妻共同财产一般不构成犯罪,但存在特殊情况。若一方为在离婚时让另一方少分财产而故意损毁,属违法行为,在分割财产时,法院可判其少分或不分。
若损毁行为符合故意毁坏财物罪构成要件则会够罪。该罪指故意毁灭或损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数额较大标准通常为5000元以上。例如,一方出于报复等恶意,故意砸毁价值远超5000元的夫妻共同车辆等,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所以,一般家庭纠纷式损毁通常不犯罪,恶意且达到一定标准则可能构成犯罪。
关于损毁夫妻共同财产怎么认定,除了需明确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损毁行为的主观故意/过失等核心要素外,还有两个紧密关联的问题值得关注:一是若一方故意损毁共同财产,离婚时法院会如何裁量?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此类行为可能使过错方在财产分割中少分甚至不分;二是举证责任如何分配?主张对方损毁财产的当事人需提供财产价值凭证、损毁现场记录等证据支撑诉求。如果您正面临类似纠纷,不清楚如何界定损毁行为、收集有效证据,或想了解离婚时的财产分割细节,不妨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能帮您理清思路、维护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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