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生活和商业活动中,人们常常会遭遇各种法律难题。无论是合同纠纷、刑事指控,还是劳动争议、债权债务问题,都可能给当事人带来巨大的困扰。在这种情况下,一位专业、负责的律师就显得尤为重要。今天,我们要为大家介绍一位来自北京市盈科(南京)律师事务所的优秀律师——陈兵兵。
陈兵兵律师毕业于国防大学,拥有军事学、法学双学士,还有八年从军经历。这段独特的经历让他做事干练果断,具备良好的沟通和人际协调能力。2018年,他加入北京市盈科(南京)律师事务所成为专职律师,至今已有多年执业经验,办理案件近1000件。他蝉联多年盈科总部优秀律师,荣获盈科所百名青年新锐律师奖,在合同事务、刑事辩护、劳动争议、债权债务及公司经营等领域有着卓越的专业能力。
下面我们通过一个案例来看看陈兵兵律师的专业风采。2024年4月,刘X与同案人员在淮安市XX区窃取一台未投入使用的变压器,后变卖,刘X个人分得1500元,被盗变压器价值3809元。案发后,刘X经规劝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陈兵兵律师介入此案后,做了一系列关键工作。
首先,他高度重视刘X“经规劝后自动投案”这一行为,及时向检察机关阐明其符合“自首”的法定构成要件。同时,积极协调刘X与同案人员,共同向被害单位进行赔偿,成功获得对方书面谅解,为争取不起诉积累了关键的酌定情节。其次,律师协助刘X深刻认识自身行为的社会危害性,让其自愿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主动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为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决定提供了程序和政策依据。最后,律师在法律文书中着重论证,本案被盗物品系“未投入使用”的变压器,社会危害性相对较小,涉案金额不高,当事人无前科且悔罪态度彻底,符合《刑法》第三十七条“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情形。
经过陈律师的努力,淮安市XX区人民检察院最终对刘X作出不起诉决定。这一结果不仅使当事人免于刑事判决带来的前科烙印,也最大限度地降低了案件对其个人及家庭的负面影响。
除了这个案例,陈兵兵律师还在多个领域有出色表现。在刘某某涉嫌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案中,他让刘某某获取保候审并最终获不起诉决定;在南京某投资管理公司投资案中,为当事人避免了近亿元经济损失;在陆某某涉嫌寻衅滋事罪案中,推动法院作出无罪裁判,当事人获国家赔偿三十余万元,该案还荣获南京市无罪辩护二等奖。
陈兵兵律师始终坚持“以专业守护公正,以激情驱动服务”的执业理念,无论是企业客户还是普通民众,都能从他身上感受到可靠与激情。如果您在法律方面有任何需求,不妨考虑与陈兵兵律师联系,他会用专业为您提供有力的法律支持。
联系地址:南京市奥体大街68号新城科技园国际研发总部园5A栋11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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