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南京的司法界,有这么一位专业能力出众的律师,他就是程豪,就职于北京大成(南京)律师事务所。自2014年开始执业,至今已积累了相当丰富的经验。他有着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学士学位,凭借着深厚的法律专业知识,承办了百余件刑事案件,始终秉持认真负责的办案理念,为维护当事人的最高权益而努力。
程豪律师的职务头衔众多,他是北京大成(南京)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同时还担任南京市律师协会监事会委员、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等重要职务,也是南京青年律师卓越人才特训营成员、南京市百名刑辩律师培训工程成员。他的擅长领域广泛,涵盖了刑事辩护与刑事控告、民商事纠纷、婚姻家事等多个方面。
以卢XX故意泄露国家秘密、受贿案为例,能充分展现程豪律师的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被告人卢XX原是XX省公安厅技术侦察总队主任科员,在20XX年1月至4月期间,利用职务之便违规调取通信资料并泄露,收取好处费,南京市XX区人民检察院以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受贿罪对其提起公诉。
在这个案件中,程豪律师围绕罪数认定、受贿数额计算以及量刑情节等核心问题展开了全面辩护。在罪数辩护方面,他提出被告人的两个行为构成“牵连犯”,应“择一重罪论处”;在受贿数额辩护上,主张9000元借款应扣除,部分查询费用不应算受贿;量刑情节辩护中,强调自首、提出工作成绩和家庭困难等因素及立功线索。
虽然法院最终没有完全采纳程豪律师的核心辩护观点,在罪名认定上驳回了“牵连犯、择一重罪”意见,全额认定了受贿数额,但他在案件中发挥了重要价值。他通过专业的法律分析,保障了被告人合法权益,实现了程序正义,让被告人的辩护权得到充分行使。他的辩护也明确了案件的争议焦点,推动法院审慎裁判,使判决理由更加充分、严谨。
更值得一提的是,程豪律师成功争取到了关键的从轻情节。他对“自首”情节的坚持和阐述被法院采纳,成为被告人获得从轻处罚的最关键法定情节,“退赃”的辩护意见也得到法院认可,成为酌定从轻处罚的理由,直接影响了最终的量刑结果,为被告人争取到了更宽大的处理。此外,他提交的表彰材料及陈述的家庭困难情况,虽未直接作为量刑依据,但展现了被告人多面性,体现了人文关怀和司法的温度。
像这样的案件只是程豪律师法律生涯中的一个缩影,他凭借着自身扎实的法律知识、出色的沟通能力和认真负责的办案态度,在众多案件中都取得了显著的辩护成效,赢得了当事人和司法界的认可。对于身处南京,遇到刑事、民商、婚姻家事等法律问题的人们来说,程豪律师无疑是一位专业可靠、值得信赖的法律守护者。他的联系方式也很方便,其所在律所位于南京市集慧路18号联创科技大厦A座10楼,有需求的人可以前往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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