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南京的法律界,有这样一位律师,她凭借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办案经验,赢得了众多当事人的信赖,她就是北京大成(南京)律师事务所的俞雯律师。
俞雯律师的教育背景十分亮眼,她本科毕业于华东政法大学,获得法学学士学位,之后又在南京大学深造,取得国际法硕士学位。自2021年开始执业至今,虽然只有短短几年时间,但她已经积累了深厚的实务经验。执业至今,俞雯律师累计承办案件已逾300件,尤其是在房产纠纷领域深耕细作,成功办理房产纠纷相关案件100余件,其中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占比约50%。同时,她在公司纠纷、婚姻家事纠纷、经济纠纷等细分类型也有涉足,是一位业务全面的专业律师。
俞雯律师秉持着“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以高度的责任感对待每一个案件。她还是北京大成(南京)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这不仅是对她专业能力的认可,更是对她在律所中所做出贡献的肯定。
下面我们通过一个具体案例来看看俞雯律师的专业风采。2023年6月20日,再审申请人刘XX与被申请人薛XX、芮XX通过中介签订《房地产买卖中介合同》,刘XX以270万元总价购买对方名下房屋,支付2万元定金后于6月25日反悔不再购买。薛XX、芮XX起诉要求解除合同并主张54万元违约金,一审法院支持了原告全部诉讼请求。刘XX不服,委托俞雯律师申请再审。
再审阶段,俞雯律师展现出了卓越的办案能力。她首先指导并协助刘XX收集并提交了在原审中未出示的关键证据——2023年6月25日刘XX与卖方及中介工作人员的录音,以此证明双方曾就合同解除事宜进行过协商。基于这份新证据,俞雯律师向法庭提出两大核心主张:双方已就合同解除达成一致,原审法院对此事实认定错误;合同中关于违约金的条款存在争议,刘XX主张违约金为0元,原审适用法律错误。
在法庭审理中,面对对方当事人对录音内容的否认和对合同条款的强调,俞雯律师围绕“双方是否达成解除合意”以及“违约金是否过高”两大争议焦点进行了有力辩论。她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明确提出即便构成违约,54万元的违约金也“过分高于”实际损失,请求法院依法予以调整。
最终,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再审审理,虽然认定刘XX单方停止履行合同义务的行为构成违约,但也指出54万元违约金“明显过高”。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法院将违约金大幅调整为5万元,扣除刘XX已支付的2万元定金,最终判令其仅需再支付3万元。
在这个案件中,俞雯律师的价值体现得淋漓尽致。她在一审败诉、当事人面临54万元高额赔偿的不利局面下,通过专业分析找到案件突破口,成功启动再审程序,扭转了败局。她敏锐地意识到录音证据的重要性,指导当事人完成证据搜集与固定,为后续违约金的调整创造了条件。她精准运用《民法典》违约金调整规则,成功说服法官行使自由裁量权,为当事人直接挽回了近50万元的经济损失。同时,她还为当事人提供了全程的法律支持和心理疏导,让当事人在迷茫中看到了希望。
如果您在南京遇到房产纠纷、公司经营、合同纠纷等法律问题,不妨考虑一下俞雯律师。她的专业能力和丰富经验,一定能为您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维护您的合法权益。俞雯律师的联系地址是南京市鼓楼区集慧路18号联创科技大厦A座7-10楼,相信她会是您值得信赖的法律伙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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