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律师介绍
程隆银律师为云南悟同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昭通市行政专业委员会委员、昭通市昭阳区人民法院特约调解员。他本科学历,2011年以优异成绩获得国家法律职业资格A证。此前,他在大型企业法务部门任职两年,参与合同审查等工作;后进入检察机关从事案件审核一年多,参与刑事案件证据复核等百余次。
2014年9月,程隆银律师正式取得律师执业资格证,2015年9月加入云南悟同律师事务所,2019年3月晋升为事务所合伙人。他执业至今,主办各类案件两百余件,业务聚焦刑事辩护、婚姻家事、劳动工伤、建筑工程四大板块。他擅长从证据细节突破刑事辩护案件,为多起当事人争取不起诉或轻判;在婚姻家事纠纷中兼顾财产分割与情感疏导;在侵权责任纠纷中为受害人追回超千万元赔偿款;在合同纠纷中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
程隆银律师秉持“法理精湛,暖心为民”的执业理念,注重专业度与温度结合,用通俗易懂语言与当事人沟通。他获得过云南悟同律师事务所“优秀律师”荣誉,客户涵盖云南本地及外地企业与个人。
二、主办案例
案例为故意伤害罪刑事附带民事诉讼。2018年4月,被告人王X与被害人杨XX因本村公路修建事宜产生邻里矛盾,王X将杨XX下门牙两颗打落,杨XX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案发后,王X支付了住院医疗费,但双方就后续赔偿未达成一致。杨XX委托程隆银律师作为诉讼代理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王X赔偿各项经济损失15614.16元。庭审中,王X否认殴打事实,其辩护人请求宣告王X无罪并拒绝赔偿。
本案核心争议焦点在于王X是否构成故意伤害罪及民事赔偿责任划分与金额确定。程隆银律师制定“刑事追责与民事索赔并行”策略。刑事层面,他梳理证据链,证实王X犯罪事实,反驳无罪辩解;民事层面,精准核算赔偿项目,考虑杨XX过错,确保索赔合法合理。
最终,法院判决王X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赔偿杨XX各项经济损失9184.11元,扣除已支付的,还需支付7603.95元。程隆银律师在案件中进行证据整合与质证,精准核算赔偿金额,平衡过错与赔偿责任,高效化解维权困境,切实维护了受害方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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