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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律师承办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案,展现刑事辩护实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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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12.26 · 1978人看过
导读:丁云龙律师为江西井冈(赣州)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刑事部主任,江西财经大学法学硕士。执业至今承办超600件案件,擅长刑事辩护、婚姻家庭、债权债务等领域。拥有二十余年法律经验,获多个职务头衔,以专业服务获广泛认可。

丁云龙律师是江西井冈(赣州)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刑事部主任,自2019年开始执业,执业证号为1360xxxxxxxxx6854,服务地区为赣州,联系地址位于赣州市章贡区逸豪大道43号保利时光印象S4栋‌‌井冈律师大厦。他毕业于江西财经大学,是法学硕士研究生。2007年,丁云龙律师高分通过国家司法考试,拥有扎实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他深耕法律领域二十余载,先后任职于江西省赣州市的市、乡政府法制部门以及赣州市人民检察院等多个核心岗位,在政府法务、检察实务等领域积累了丰富的实战经验,实现了法律理论与实践的深度融合。执业至今,丁云龙律师累计承办案件已逾600件,具备深厚的实务积淀。他深耕于刑事辩护领域,已成功办理相关案件180余件,尤为专精于无罪辩护案件(占比约10%),同时在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债权债务等细分类型上亦有丰富实践经验。此外,在行政案件领域,他亦具备突出的专业能力,承办案件达120件,主要集中在行政诉讼(占比约20%),并熟悉执行等关联案件的处理。他还担任中国教育管理研究院人才教育培训中心法律服务传播大使、CCTV央视在线直播网客座教授、中国教育管理研究院人才教育培训中心客座教授等职务。从事律师执业以来,丁云龙律师秉承“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理念和“鞠躬尽瘁、死而后已”的敬业精神,认真细致办理每一个委托案件,竭诚热情为每个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法律服务,竭尽全力让当事人在每一个委托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下面介绍丁云龙律师主办的廖X、朱某、张X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案。案例背景为,2024年1月,被告人甲、乙、丙三人在XX市XX区成立“XX网络科技服务有限公司”,组织员工通过社交平台虚构人设吸引特定年龄段单身女性关注,诱导其添加上游犯罪人员指定的社交账号,每成功引流一人获利10-16元。公司下设两个业务团队,非法获利共计人民币57万余元(被告人甲、乙)及47万余元(被告人丙)。2024年8月,三人被公安机关抓获,后退缴部分违法所得公诉机关最初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提起公诉,法院审查后认为部分事实不清,建议补充侦查。2025年2月,公诉机关补充材料后重新移送。

在这个案件中,虽然未明确提及丁云龙律师具体的工作和采取的法律策略,但他作为专业律师,大概率参与了证据收集、法律论证、庭审代理等工作。在庭审过程中,2025年3月第一次开庭,三名被告人及辩护人到庭;被告人甲申请更换辩护人,2025年5月获准;同月因公诉机关建议延期,同年6月恢复审理;公诉机关于2025年6月作出变更起诉决定;2025年7月,三名被告人及辩护人再次到庭。

案件结果方面,公诉机关原指控的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证据不足,未能证明所涉信息可识别特定自然人身份,最终定性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告人甲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被告人乙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被告人丙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五千元。同时,依法没收扣押的电脑、手机、账本等作案工具,没收已退缴的违法所得,继续追缴其余违法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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